吉阳农产品综合批发(农贸)市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吉阳农产品综合批发(农贸)市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公示期限为2014年11月24日~1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阳农产品综合批发(农贸)市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三亚林达吉阳农产品综合批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迎宾路吉阳镇政府斜对面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 68613㎡,总建筑面积 239650.62㎡,计容建筑面积 135370.21㎡,容积率1.98,建筑密度 53.71%,绿地率7.57%,停车位1637个。建设内容包括酒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配套员工宿舍及建设停车场、绿化工程、道路广场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供配电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室外照明工程等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等。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生活污水、机动车尾气、垃圾收集点恶臭、发电机燃油废气、生活垃圾、机械噪声、交通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项目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厨房油烟废气和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燃油废气,均经过处理、集中收集后由排风口排放。 废水:项目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经迎宾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三亚市红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设置独立设备房、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如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设备时进行基础隔振;高噪声设备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等设专用设备房,做好吸声降噪措施,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规划路的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布局以及设置绿化带、入口处设置禁止鸣笛标记牌和减速标志牌,加强车辆管理等对进行防治。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可行,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较少,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切实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总量平衡方案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可行。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请从环境保护角度进行审视,您对本工程所持的态度以及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询公众意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三亚林达吉阳农产品综合批发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三亚市河东区榆亚路东海豪庭花园B栋三单元七楼 邮政编码:572011 联系人:郑通文 联系电话:13500064201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001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玉路22号 邮编:310000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715-56553639 Email:183833175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吉阳农产品综合批发(农贸)市场项目公众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三亚林达吉阳农产品综合批发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