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小江口乡立新村建设年开采10万吨炭质页岩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溆浦县小江口乡立新村建设年开采10万吨炭质页岩矿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溆浦县小江口乡立新村建设年开采10万吨炭质页岩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溆浦县小江口乡立新村 3、项目概况
怀化市洪辉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溆浦县小江口乡立新村建设年开采10万吨炭质页岩矿建设项目矿山地理坐标:E110°25′31″~110°26′13″、N27°52′07″~27°52′29″,矿山位置距离溆浦县县城西南方向直距约14.5km,属立新村管辖。矿山有公路(经1km)与省道S308线相连。溆浦县小江口乡立新村炭儿湾炭质页岩矿于2014年11月颁发采矿许可证,设计生产能力10万吨/年,采矿证号C4312242014107130135772。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准采标高:+355.2m~+215m,矿区面积0.2727km2,矿山服务年限10年。本矿山现为新矿山,未进行过开采。 本项目主要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大气污染主要为开采过程中凿岩、爆破产生的废气、粉尘,废石堆卸、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防护网罩、限制车速等措施可有效抑制粉尘和扬尘的产生;本项目开采面较高,基本无地下涌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采用旱厕,污水经处理后作灌溉用;噪声主要为采矿、运输设备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爆破噪声,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隔声、限制车速等措施;采矿工程产生的废土石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土石用作道路敷设或妥善堆存用作回填采区,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外运至填埋场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均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设计在服务期满后进行表面覆土,植被可得到自然恢复或人工恢复,保持生态环境平衡。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怀化市洪辉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联系人:郑总 联系电话:1317045499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322737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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