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板子该打谁? 古代人犯了法,大老爷经常惊堂木一拍:“拉下去,重打四十大板”。大板子抡起来呼呼生风,落下去皮开肉绽。 近年来,环保问题日益突出,以往虽也耳闻目睹,毕竟没割到肉上,如今不同,逐渐与人有了切肤之亲,譬如这雾霾就人人难逃,无处可躲。痛定思痛,追根溯源,谁是罪魁祸首?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环保直接相关的程序,又是弱势一方,环评就置身于聚光灯下。于是,各种乱象揭丑曝光,造假的、挂靠的、送红包的,不一而足。于是,各种板子纷至沓来,批评、建议、呼吁,都希望环评能真正落到实处,起到实效,纷纷献言建策。公众参与、全本公开、清理挂靠、抽查整改,各种措施推陈出新,层出不穷。 由政府来委托环评,避免业主与环评单位的利益纠结,即是建议之一。寄望于政府的初衷本是好的,希望借此能解决目前由业主出钱、环评单位编报告、“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不良现象。企业出钱委托环评当然有弊病,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嘛。可是转由地方政府负责委托环评,就没问题了吗?委托哪个环评单位?怎么选择?岂不是又增加了政府权力寻租的机会?实行招投标?招投标制度现在不是没有,实际怎么操作的呢?你懂的。 另一方面,对环境影响大的项目往往本身也是大项目、重点项目,投资高、拉动区域经济作用强,这类项目本身就是政府要推动的,难道政府会放任由环评来否决项目?委托人由企业转到政府,不过是环评面对的业主换了个人,实质会有什么差别吗?难道都是公正无私,不偏不倚,视百姓如自身,以环保为己任的青天大老爷吗? 再说,环评不都是通过政府环保部门审批的吗?而不是说只要报告编完、提交给业主就能拿钱了。通过评估、拿到批复才是关键。这关键的一步又是谁在掌控呢?为什么一出了问题,好像板子都打在环评单位身上?难道政府环保部门只有审批的权力,而没有承担责任的义务吗? 客观来说,企业不重视环保、不愿意花钱,弄虚作假、坑蒙拐骗,在所难免。趋利避害,人之本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更何况“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的商人呢?同样,由政府兴建的基础设施,事关政绩,也拖延不得。环评单位为了便于报告通过审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是人之常情。 人性本恶,故必须礼法以制之。掌控把关的审批部门呢?专家审查会、评估中心办公会、处长、厅长专题会,审批环节一道道,都是环评报告需要通过的关卡,不可谓无法可依。可是,当项目是“省长工程”、“市长项目”时,顶风犯上?当亲朋故旧请你关照时,六亲不认?当你面临重金诱惑时,心如止水?能怪谁执法不严吗?从纸面到行动,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退而言之,环评编写、审批再规范,环评措施再完备,能否落实才是关键。偷排的、乱弃的,滚滚黑烟、汩汩污水,莫非只是你我能见?违法必究?这时,同样面对权势、人情、利益,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古往今来,往往不是制度缺失,而是常常律法不张。 于是,我们一天天的感受到切肤之痛,一天天的没入污染的泥淖。这是一个人造成的吗?当整个流水线都在这样转动时,停不下来的,无论是链条上的哪一个环节,企业老板很无奈,环评人员一个样,环保官员亦无力,百姓的声音,只能淹没在大局里。这样的情况下,板子打给谁,都有失偏颇。抡起来扇两下风,倒是可以帮着吹吹雾霾。 我们嘴上都在痛骂腐败,办事时却先想着找关系。 我们嘴上都在痛骂官员,心里却遗憾不是自己。 我们恨爹不成刚,我们怨己没有权。 我们吃着烤串,骂着雾霾。 这样的大环境,除了寄望于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和技术工艺的改进革新,别的,要改善小环境,难啊。再过几年,也许我们就呼吸着250的空气,怀念着2.5的现在:“13、14年那会多好啊,现在的空气真是……唉!” 生死不过蝼蚁命,干坐树底徒奈何。要是永动机的梦想成真就好了,也少了许多污染厂矿。可你物理是体育老师教的吧?一场梦,注定不过是一场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