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新区聚龙大道西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涪陵新区聚龙大道西段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李渡新区; 建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聚龙大道西段为聚龙大道的一部分(规划道路1至鹤凤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起点接与规划道路1交叉口,自西向东延伸先后与规划道路2、规划道路3、人和路平交,然后下穿盘龙路,再与规划道路4和规划道路5平交,终点接现状聚龙大道。标准路幅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km/h,道路全长2716.129m。全线含一段跨涡圈河桥梁,长约46米;一段长约80m长挡墙,平均墙高10m;一段桥台台后挡墙约16m,平均墙高6m。 投资规模:44297.61万元。 建设进度:建设工期12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涪陵新区聚龙大道西段道路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13983305764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证书等级:甲;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23)67733777 传真:(023)67733777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252号;邮编:40114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2)工作内容 在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分析工程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分析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对环境的影响,并对各类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或影响分析;针对工程特点提出相应的环保境保护措施、反馈意见,并对拟采取的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认真开展选址合理性分析和公众参与工作,明确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周边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工程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拟建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3、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拟建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拟建工程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