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超硅半导体有限公司(原重庆超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超硅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及其延伸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重庆超硅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超硅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及其延伸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重庆超硅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超硅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及其延伸产品”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启动区组团B分区B13-1/01、B14-1/01宗地; 工程占地:占地138723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24094.44m2,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筑面积为:111163.42 m2,二期建筑面积为:12931.02 m2。 建设内容:一期建设1#硅片生产厂房,2#动力厂房,3#拉晶厂房,4#生产支持厂房,5#氢气站,5#硅烷站,7#化学品库,8#35KV变电站,9#精密加工,10#辅助用房A,11#辅助用房B,12#供应商生产厂房,13#动力管桥1,14#动力管桥2,15#门卫A,16#门卫B。二期建设18#机加工,19#预留厂房A,20#预留厂房B,21#预留厂房C。 产品方案: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共360万片,其中8英寸硅片180万片,12英寸硅片180万片; 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00万元; 工作制度:劳动定员共500人,其中工程师55人,办公人员100人,生产工人345人,全年工作时间为250天6000小时,按四班三运转; 项目实施进度:拟建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 二、环境现状 (1)环境敏感性调查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内,所在区域为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总体规划中工业用地,周边主要有万寿公租房、大地村居民点、两江云计算中心等环境敏感点。 (2)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常规因子SO2、NO2和PM10指标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特征因子中氟化物、氯化氢、氨指标的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地表水:拟建项目废水受纳水体为黑水滩河,pH、COD、BOD5、氨氮、氟化物等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声环境: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表明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酸碱废气、热废气(含粉尘及SiH4)等。酸碱废气通过管道引至洗涤塔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热废气(含粉尘及SiH4)直接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跑、冒、滴、漏在空气蒸发逸散作用下引起的无组织排放废气,涉及范围为全厂生产厂房内,通过一系列无组织控制措施将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废水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包括高浓度COD废水、酸碱废水、氢氟酸废水、研磨废水、实验室废水等。废水处理站设置酸碱废水、含氟废水处理、高浓度COD废水处理系统、研磨废水处理系统各一套,集中处理生产厂房以及拉晶厂房排出的各种废水。生产废水经过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厂内管网送入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近期,水土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拟建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黑水滩河;远期,水土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拟建项目废水在厂内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管网排入水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黑水滩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拟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硅晶渣、包装废物、废弃石墨坩埚、生活垃圾、食堂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研磨液、废抛光液、废储存桶及隔油池废油等。一般固废交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不外排,危险废物全部由有资质的单位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均符合环保要求,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有车间风机、清洗机、空压机以及切割机、冷却塔和水泵噪声等,其噪声级在75~90dB之间。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室外绿化等综合措施,使噪声值降低10-25dB,控制在75dB及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和厂界噪声标准要求。通过预测可知,拟建项目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评价,拟建项目影响预测值昼、夜间均达标,对声环境影响较小,在叠加背景值后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评价,厂界噪声均能达标,同时,在声环境评价范围内仅有万寿公租房,位于厂界东北侧,厂区内建设东北侧为预留厂房(二期),对其影响不大。因此,拟建项目建成后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但建设单位仍应引起重视,进一步完善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1)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的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本修正),属于鼓励类建材类第8条“信息、新能源、国防、航天航空等领域用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制品和器件生产装备技术开发;高纯石英原料、石英玻璃材料及其制品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航天航空等领域所需的特种玻璃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2)规划的符合性和选址合法性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启动区组团B分区B13-1/01、B14-1/01宗地,土地利用为工业用地。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对拟建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予以证明。因此,拟建项目选址及建设内容符合规划要求。 按照两江新区“1心4带”中低碳生态产业带的布局要求,深化以2.5代产业为主的产业发展规划,园区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仪器仪表、光伏产业、生物制药、软件研发及创意产业等“5+X”产业。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拟建项目位于都市功能拓展区,不属于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中项目,也不属于重庆市产业投资禁投清单。 综上,拟建项目符合区域规划。 (3)清洁生产水平 根据分析,拟建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均较为成熟,选用的原辅材料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具有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重庆市工业项目准入规定以及相关环保政策、重庆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拟建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清洁生产特点明显,按本报告书所核准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选址于珞璜工业园B区建设是可行的。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重庆超硅半导体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18623161522 地址: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证书等级:甲;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1号 联系人:黎老师 电话:023-68590306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79号 邮编:400041 八、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重庆超硅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超硅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及其延伸产品”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等。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通过环评爱好者网站进行公示。 (3)公众参与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次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2014年12月2日到2014年12月15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九、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区域开发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