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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妇幼保健院暨计生医院业务综合大楼 环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邵阳县妇幼保健院暨计生医院业务综合大楼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邵阳县妇幼保健院暨计生医院业务综合大楼 项目地址:邵阳县振羽新城资汇路与金塘路(规划道路)交汇处C-23#地块,东邻峡山社区,北靠资汇路(即S317省道),西邻金塘路(规划道路),南面约80m为规划的振羽新城城市道路连接线。 建设单位:邵阳县妇幼保健院 项目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20000m2,新建总建筑面积29344.7m2,建筑占地面积4421m2。新建妇幼保健院暨计生医院医技楼1栋、业务综合楼1栋、附属楼1栋、连廊、污水垃圾房、配套综合楼(预留)1栋、地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建设期1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的影响,运营期医疗废水、生活废水等对水体的影响;施工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运营期医疗固废、生活垃圾等各种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运营期车辆设备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噪声污染;施工车辆机械废气、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汽车尾气等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项目对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运至邵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废水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成运营前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大坝溪,远期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红石污水处理厂(筹建中)处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利用不了的运至指定场所,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统一处理,运营期医疗固废经分类收集后交邵阳市医疗固废集中处理处置中心处理;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吸声隔音墙等临时降噪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消声、减振、隔声及科学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施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洒水、加盖蓬布等措施减少扬尘的影响,运营期密植绿化,加强运营车辆检修和管理,居民厨房油烟通过预留烟道高空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和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对环境的影响不会超出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建设无明显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技术角度审议,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下阶段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是否知道本建设项目;您是否清楚本项目的建设;您认为项目区目前最大的环境问题;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区域范围内环境可能的影响;您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居民或单位的影响;本项目建设对您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您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您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及改善环境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期限内,公众可前往环评单位索取阅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如需补充相关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邵阳县妇幼保健院或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联系。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4.12.1~2014.12.10(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邵阳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黎主任13347397103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邵阳县妇幼保健院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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