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城关镇兴发煤矿选煤厂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织金县城关镇兴发煤矿选煤厂》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织金县城关镇兴发煤矿选煤厂 二、项目概况: 织金县城关镇兴发煤矿选煤厂位于织金县城关镇,位于兴发煤矿场地内,属于其配套选煤厂,设计生产能力为入选原煤120万t/a,采用跳汰工艺。目前兴发煤矿已经取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黔环审【2013】50号),但其配套的选煤厂未纳入矿山设计范围和矿山环评,本次评价只针对兴发煤矿场地内配套的选煤厂。由于本项目利用兴发煤矿大部分配套设施,故评价过程只分析和预测因选煤厂建设增加的污染及环境影响。 该项目经织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2014]552号《关于同意织金县城关镇兴发煤矿选煤厂建设项目备案通知》同意备案。 织金县是贵州省主要产煤区,储量大、煤质好,本选煤厂入洗原料主要来自于织金县当地煤矿生产原煤,选煤厂原料能够得到充足有效保证。 三、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气、生产及生活废水、固体废物、设备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污废水:选煤厂废水执行一级闭路循环。偶发排放的洗煤废水水质评价标准采用《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1、表3新建(扩、改)生产线。 其中Fe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 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作为生产补充水,水质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控制。 (2)环境空气:分散产尘点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3)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 建设单位拟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预计本项目投产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1、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地址:镇远县舞阳镇柏杨坪大窝项目办公室。 2、期限:2014年12月4日- 12月13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织金县兴发煤矿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3908577575;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联系人:高晓晨 联系电话:18685187486 地址:成都市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2栋A座20楼 邮编: (3)问卷调查。 七、保留时间:10天(2014年12月4日- 12月13日)。 织金县兴发煤矿 2014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