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曲家街硅藻土矿建设项目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矿区位于梅河口市200°方向14.5km处,行政隶属于梅河口市四八石乡和曙光乡。项目区地理位置中心点坐标:东经:125°38′22″、北纬:42°24′32″。项目区交通十分方便,四平~通化省一级公路从工作区东北侧经过,与工作区距离为5km,有乡镇公路相连接。本项目采场四周均为山林地和农田。矿区西侧0.05km为白石沟河,距离最近居民为矿区西北部0.25km曲家街(约30户)。本项目为采矿,不进行选矿,本项目为地上开采,开采标高为351m~328m。建设规模为5万t/a。服务年限为4.5年。总投资为229.9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机械噪声及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通过运送垃圾处理厂及生活污水排入设置的移动防渗旱厕后,不产生二次污染及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噪声污染是短暂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设备进行养护及降速等措施,施工时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很小;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本工程营运期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微。对居民采取相应措施后,可确保居民不受机械设备及交通噪声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环保网站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河口市曲家街硅藻土矿 联系人: 牛经理 联系电话:15834562999 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修工 联系电话:85161284 ②公众参与调查表。 调查人员首先向被调查对象发放介绍本项目的基本情况资料,包括拟建工程内容和规模及其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等,再由被调查人员自愿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见表15-1),此项调查于二次公示后2014年10月进行。最后通过整理、汇总进行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