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管件有限公司玛钢管件生产变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文)的规定,对“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管件有限公司玛钢管件生产变更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管件有限公司玛钢管件生产变更项目 2项目概要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管件有限公司玛钢管件生产项目已在大足龙水工业园建成,与原建设方案比较,实际建设发生变更的项目主要包括:熔化设备由中频电炉变更为冲天炉,原外协处理的热浸锌变更为厂内自行处理的热浸锌(酸洗仍外协),新增浇铸去砂除尘设施、抛丸粉尘由干式变更为湿式除尘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管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3983868659 电子邮件:1145450336@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宁工 电 话:023-6848432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准备阶段:研究变更项目有关文件和设计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 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通过对变更项目内容的分析,对比变更前后工程内容的变化情况,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正式工作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总则、变更及新增项目概况、变更及新增项目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变更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评价、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管件有限公司玛钢管件生产变更项目”的态度和看法,对其变更后的环境保护等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主要方式:公众可致电或发邮件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18日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管件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