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第一酒厂异地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盘县第一酒厂异地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盘县第一酒厂异地搬迁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盘县西冲镇沙沟村、红果产业园新区 3、主要改造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一期征用土地15亩建设白酒生产车间及其他附属车间6000m2,购置白酒生产设备;项目二期在红果产业园新区征用土地建设包装车间及办公楼20亩。形成年产3000吨高中档白酒生产能力(其中一期生产能力500吨/年)。 4、改造目标:项目建成并完成达到生产能力后,新增年销售收入12000万元,上缴税金7200万元,实现净利润3600万元,可安置职工100人。 5、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一期投资1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的锅炉废气、乙醇,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丢糟及生活垃圾、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大气环境:工程原材料(水泥、砂石)以及弃土、废石渣的运输、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泥土等可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以及清扫车轮泥土的措施来降低其对大气产生的影响。施工队伍的生活燃料建议使用清洁能源。② 声环境:施工设备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还应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设备的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噪声影响。③ 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旱厕处理,粪污用于农灌。④ 固体废物:为防止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尽量移挖作填,减少弃方量,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建筑固废渣场堆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采取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⑤ 生态环境:施工时尽量移挖作填,尽量不破坏原有的树木,施工后及时复种草植树。通过有效管理达到保护项目区环境的目的。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废水:主要废水来源为制酒车间的锅底水、冷却水、其他废水及生活污水,锅底水为高浓度有机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沙沟小溪;冷却用水部分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锅炉补水、澡堂厕所等。②废气:新增锅炉废气采用双碱法水膜除尘、脱硫方式,其除尘效率95%、脱硫效率55%,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现有烟囱进行高空排放。③固废:酒糟,进行综合利用;窖泥,运往盘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与生活垃圾一起堆存,可增加土壤肥力;煤灰渣,煤灰渣拟售给砖厂作原料;生活垃圾,运往盘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④噪声,主要为风机以及水泵等产生的噪声,可通过隔声、消声等措施,对外界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盘县城市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可行。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就能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发布第二次公告(现场公示、网站公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单位和群众。 七、公众查阅环评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期限:2014年12月8日-12月18日。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2)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等);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省双凤酒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总 电话:1339858699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赵总 电 话:13765101088 贵州省双凤酒业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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