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2003]26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玉龙雪山蓝月谷景点建设二期工程(基础设施完善)竣工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玉龙雪山蓝月谷景点建设二期工程(基础设施完善)在玉龙雪山蓝月谷景区内,位于白水河公路桥北段。2011年5月30日,丽江市环境保护局“丽环许准[2011]54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工程建设周期为12个月,从2009年12月底开始,到2010年12月底完工。工程总投资为990万元,环保投资为160万元。其主要建设内容为电瓶车道2km、森林消防车道900m、森林消防步道800m、三岔河生态保护基地用房450m2、公共卫生间3座、消防供水设施(供水系统及排污管道1600m)、高低压供电系统及垃圾环卫设施等。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根据调查和分析的结果,该项目已落实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同时也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和要求。经调查,项目在施工期间没有收到环保投诉。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建立及完善项目各项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确保与自然生态景观的相容性和协调性。 三、验收调查结果 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规划布局能满足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卫生公厕污水必须初级处理达《污水排放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后排入中水处理站,出水用于绿化,不直接排入流域水体。 四、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西路玉龙雪山旅游大厦 联系人:缪加盛 联系电话:13988833669 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联系人:罗廷翠 联系电话:15808769624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按以上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的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发布本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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