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丹恩斯演艺酒吧项目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延吉市丹恩斯演艺酒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延吉市公园路1188号(大学城1号楼)。本项目租用一栋已建七层商业楼的三楼。1号楼建筑主要以经营商户为主没有居民。项目东侧紧邻为营业门市;南侧为小区道路,隔道路为居民区;西侧紧邻营业门市;北侧为道路,隔路为延边大学。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6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吧台、舞台、仓库、水房、厨房、内设景观包房2个,可容纳12人/包。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均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拟排入城市下水管网,经延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布尔哈通河,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②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酒吧营运期演绎设备音响等产生,其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建议采取以下减噪措施:棚顶应采用多层隔声层装修,停止使用超重低音音箱设备,音响等声源设备应采用橡胶隔振垫以减少振动等,可以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对该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③废气 本项目主要建筑物包括厨房,但只是制作冷食拼盘,不涉及蒸煮烹炒等,不产生油烟,冬季供暖采用集中供热,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④固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7.92t/a。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拟采用垃圾箱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垃圾站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产生。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①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②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的形式。 ③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延吉市丹恩斯演艺酒吧 地 址:延吉市公园路1188号(大学城1号楼) 联系人:郝俊华 联系电话:13704381888 file:///C:/Users/md/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 邮 编:130012 联 系 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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