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谷塘路、周家湾路、石湖塘路两厢绿化景观工程第二次环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规定,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现进行环评第二次公示,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了罗谷塘路、周家湾路、石湖塘路两厢绿化景观工程,拟建道路两厢绿化景观工程全长约2630m,绿化面积10.27hm2,其中罗谷塘路长863m,绿化面积34056m2,硬质铺装面积6701m2;周家湾路长845m,绿化面积33189m2,硬质铺装面积4836m2;石湖塘路长922m,绿化面积34056m2,硬质铺装面积6762m2。局部路段设置景观广场,道路两侧绿化以绿地种植为主,辅以人行道、广场铺装及安装工程(室外给排水和景观照明等)等。 项目总投资4658.74万元,预计从2015年6月开始施工建设,预计至2016年6月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工期共计12个月。 2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a)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本身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因此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本工程在日常管理养护中使用的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在降水淋滤的作用下,进入土壤,渗入地下水,从而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 为了防止、减少化肥、农药、杀虫剂等对土壤及地下水的影响,建议结合生物技术、物理杀虫技术,广泛采用生物有机肥,运用生物农药和防虫网进行病虫害防治,形成无毒、无害、无残留、无污染的种植体系。同时浇灌时采用节水型灌溉技术,节约水资源,不形成地表及地下径流。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则本工程的建设对当地的土壤、地下水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b)环境空气影响 本工程为道路绿化景观项目,工程营运期本身并不产生大气污染源,且工程本身为道路绿化景观工程,植被覆盖率高,场地开阔,临近道路产生的机动车尾气污染经植被吸收后,有助于提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c)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为道路绿化景观项目,工程营运期本身并不产生噪声污染源。本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噪声源主要是游人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及临近道路的机动车噪声。 本工程本身为景观绿化工程,植被覆盖率高,场地开阔,临近道路产生的机动车噪声经植被吸收后,能有助于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 d)固废影响 本工程运营时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城市休闲人群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置不当会影响局部生态环境。 本工程道路绿化景观沿线设垃圾桶,垃圾实行一日一清,由城市环卫工人统一清运至长沙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工程为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工程建设符合《湖南湘江新区洋湖垸控制性规划》(调整),工程建设能较大程度地改善当地的环境和城市状况,形成新的城市景观,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促进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本工程在施工期会给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认真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并做到“三同时”,可将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在允许程度内,因此从环保方面而言,本项目建设可行。 4公众查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地点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长沙先导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8768839 联系人:谢一振 2.评价单位: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15846008669 联系人:孙婷婷 5提出公众意见范围及方式 5.1 提出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后进行): 1、是否理解项目建设内容? 2、对评价考虑的项目主要污染因素是否足够?是否需要补充? 3、对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满意?如不满意需要补充哪些? 4、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如反对,其理由是什么? 5、环保措施方面是否还有其它需要完善或补充的合理化建议? 5.2提出公众意见的方式: 1、电话发送口头意见或文字短信(需要详细留下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等),请与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联系人联系。 2、递送书面意见(需写明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可当面递送或邮寄递送)。邮寄或亲自送到: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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