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县福和公园一期项目环评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和平县福和公园位于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地处和平县规划的新城中心区域。福和公园东至经五路,南至纬二路,西至经三路,北至和优公路。项目所在地为以上四道路围合的区域,占地面积为108公顷。该公园拟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22公顷,二期项目61公顷,三期项目25公顷。 本评价主要对象是该公园一期项目,该项目占地2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入口广场、环山绿道等,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①噪声:施工设备运行、车辆行驶噪声等;②生态破坏:施工过程开挖土方、地面硬化等破坏植被及土壤,造成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③废气:施工扬尘;④废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等,含有污染物主要是CODcr、BOD5、SS和石油类等;⑤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①废水:主要包括公园公共厕所以及服务区等区域产生的生活污水;②废气:主要包括停车场汽车尾气等;③噪声: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④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要点 (1)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 ①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和敏感时段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②生态破坏:文明施工,减少施工过程对植被和土壤的破坏。 ③施工扬尘:采取洒水围闭等方式控制施工各个过程产生的扬尘。 ④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应设置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禁止散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⑤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不能随意堆放,并尽快分别运送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及生活垃圾填埋场。 (2)运营期污染防治对策: ①生活污水:粪便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和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机动车尾气:停车场为室外停车场,通风良好。 ③设备噪声:水泵等设备放置于专用的设备房内,设备设置基础减震。 ④社会生活噪声:限制广场舞音响设备等可能产生高声扬声设备,合理设置人流和车流的通道,使其流通通畅。 ⑤固体废物:定点收集,并有专人及时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带来的各类污染因素经落实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及景观、环境空气等影响均较小,其选址符合河源市及和平县相关规划,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环评报告书简写本及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可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环评单位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13427523970 环评单位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西门顶北楼镜花厂C栋,邮编:51720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建设项目周边的民居、办公、企业、政府机关等区域中进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从旁取阅调查表或通过来电、来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上所列。亦可登陆环评爱好者网站下载该项目的资料。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环评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11日。公众可此时间范围内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和平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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