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磐石市应急供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吉林省磐石市应急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已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吉林省磐石市应急供水工程位于磐石市朝阳山镇境内,本工程利用郭大院水库和赵家街水库两座现有水库以及两座水库到集中橡胶坝之间的区间泉水联合向磐石城区供水。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口、输水管线及净水厂三部分。供水管道分别从郭大院水库、赵家街水库引水至集中橡胶坝处,在橡胶坝下游侧合成一根管道引至净水厂,郭大院水库至集中橡胶坝处的管线长8.541km,采用DN500单管铺设,赵家街水库至集中橡胶坝处的管线长8.974km,采用DN500单管铺设,两条管线合管后的总线至净水厂的管线长1.565km,采用DN800单管铺设。集中橡胶坝处水源直接采用DN800单管引水至净水厂,管线长1.303km。净水厂规模为2.4万m3/d,设计供水量1.8万吨/日。 工程估算总资金为14748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土方开挖破坏地表植被,产生水土流失以及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通过加强管理,规范施工行为,文明施工等控制措施,施工区设置排水沟、表土采取遮盖拦挡、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净水厂自身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拟通过市政下水管网排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采暖锅炉采取高效脱硫除尘器确保锅炉烟气达标排放,机泵类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固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对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经采取以上的措施后,均能满足各污染物相应的排放标准。建设项目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的标准、法律和法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城市应急供水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磐石市城市总体规则。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分别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会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评价提出的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并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可以使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对上述各方面的环境影响可以降至最小,并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保证下游河道生态和环境用水,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咨询项目信息或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民众、有关单位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传真、信函、电话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实名、书面反馈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回访。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日内。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日内。 八、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磐石市城市供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43265223653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联系人:顾工 电话:04318554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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