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兴旺大厦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梨树兴旺大厦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梨树县韩州大路东侧,民主大街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500㎡,规划地块用地面积为11527㎡,道路道路用地面积为3973㎡,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新建兴旺大厦1栋,总建筑面积为80025㎡。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废水 施工机械跑、冒、漏的污油,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生活垃圾,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等将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筑路材料的运输、施工引起的扬尘飘落到水体中,会增加水体的浑浊度,使水体收到一定的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污染。 2.废气 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粉尘,以及路面铺设过程中会散发少量的沥青烟,均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汽车尾气,对区域两侧污染较小。 3.噪声 施工机械产生的设备噪声,会对周围环境及附近居民产生较大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交通噪声,若不妥善处理,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休息。 4.固废 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若不托处理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建设期间,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成分简单,排放量较小,经采取防渗旱厕收集等防治措施后,对地下水不会产生根本性影响。 本项目投入运行期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不会产生本质的影响。 2.噪声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应废弃已破损严重的设备,应保证做到定期保养、维护,再有敏感目标的路段设置声屏障,以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本工程运行期要求企业对临近敏感点安装隔声门窗及声屏障,以确保敏感点不受交通噪声的影响。 3.废气 在施工期间,环境空气主要要为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等运行产生的二次扬尘,应采取洒水、覆盖毡布、设置挡墙等一定的防护措施后,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及居民、学校、医院的影响较小。 本工程营运期对道路两侧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微。 4.固废物 本项目在工程建设中将产生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施工中将随时收集,统一送垃圾处理厂处理。经过有效处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梨树县总体规划及城市发展规划要求。本项目的建设改善和加强了城市环境,城市景观,美化了市容。通过现场踏查、工程分析、类比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污染防治措施的论证,认为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贯彻落实环保“三同时”原则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建设项目有条件可行。 五、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拟建项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包括发放调查表和座谈会、当地发布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报告书的编写将采纳参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六、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本工程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2)本工程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道路建设何种污染对你影响较大? (4)是否同意本工程的选址及建设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九、建设单位元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兴旺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电 话:1559040111*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元元、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化工学院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承德街45号 邮 编:132022 电 话:0432-308672* 十一、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梨树县环保局 2014年12月15日 吉林省兴旺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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