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afans.com_环评爱好者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建设项目环评、验收信息公示平台
发布环保竣工验收公示|发布环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费用在线计算|收费标准
环评师招聘与应聘| 行业信息|预评审会
2024年环评工程师备考全程指导|报名时间汇总
2024年环评师考试交流|资料下载
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培训!
低价环评考试用书教材|环评图书免运费
考前培训|继续教育
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应急预案公示
查看: 3166|回复: 0
收起左侧

[环评公示] 广州帕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从化工厂搬迁建设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18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帕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从化工厂搬迁建设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帕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从化工厂搬迁建设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广州帕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帕卡公司)是广州汽车集团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部件)与株式会社帕卡康浦来旬及帕卡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共同投资成立的合资企业,注册资金为210万美元,租用从化市城郊街安园路2号厂房(厂区占地面积170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生产乘用车整车隔音件(含热塑棉类汽车隔音件、半固化棉类汽车隔音件、膨胀胶类汽车隔音件),年生产约为30万套。2006年4月取得从化市环保局环评批复(见附件从环批[2006]19号),2008年4月通过从化市环保局竣工验收(见附件从环监验字[2008]第13号)。

根据从化市政府对从化市城区企业“退二进三”的要求,以及广州帕卡公司发展的需要,广州帕卡公司对上述地址项目计划搬迁到从化明珠工业园的鳌头工业基地进行建设,生产汽车隔音件。

广州帕卡公司租用的现有厂房属于广州汽车集团零部件有限公司,搬迁后现有场地归还广州汽车集团零部件有限公司。

根据从化市规划局有关规划,广州帕卡公司现租用的厂址将规划为住宅用地。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情况

当项目污水未能接入鳌头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汇同一般生活污水进入厂内自建污水站进行二级生化处理,经过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经附近沟渠排入龙角溪,最终汇入潖二河;当项目污水接入鳌头镇污水处理厂后,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汇同一般生活污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鳌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潖二河。

由于本项目污水排放量较少,污水的水质成分相对简单,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潖二河,对纳污水体的影响不明显。

2、废气情况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包括热熔胶加热工序、无纺布和半固化棉热压成型工序和注塑成型工序过程中产生的VOCs。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VOCs总量约为0.052t/a,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3条排气筒引致厂房楼顶高出地面15米排放,3条排气筒间的距离均大于相邻两条排气筒的高度之和。通过工程分析可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在经过上述处理措施后,本项目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总VOCs排放限值中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即总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30mg/m3,总VOCs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2.9kg/h,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2)职工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后,引致楼顶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发电机燃油废气采取水喷淋处理的措施处理,使烟色黑度小于林格曼黑度1级标准后,再由内置烟道(烟道进行隔热处理)引至厂房楼顶高出地面15米排放。备用发电机仅在市电停电时用作备用电源,运行时间短,产生的污染物浓度较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3、噪声情况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各噪声源的声级强度为60~95dB(A)。

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隔声等措施后,传至项目四周边界外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此,本项目的运行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4、固废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油脂和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边角废料:修边产生的边角废料经定期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

(3)废油脂:废油脂属于严控废物,必须按照规定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协议,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统一收集后交由该签订协议的单位进行处理。

(4)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中含有烃类的有机物质,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物编号为HW49。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并妥善处置。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帕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瑞勇

联系电话:020-60189313

电子信箱:254602639@qq.com

五、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赖嘉雄

联系电话:15017561894

电子信箱:342181184@qq.com


广州帕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从化工厂搬迁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环评报告表121701.pdf

544.65 KB, 下载次数: 17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点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

联系我们|业务合作|手机版|Archiver|环评爱好者 ( 鄂ICP备06016596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293号

关注官方公众号

GMT+8, 2024-5-24 22:11 , Processed in 0.070588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