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石化通汇能源有限公司涪陵LNG项目 环评全文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需开展重庆中石化通汇能源有限公司涪陵LNG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涪陵LNG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中石化通汇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建设100万Nm3/d的天然气液化装置、10000m3液化天然气低温储罐、全厂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和生产生活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如下: (1)废气:本项目为胺汽提塔废气、导热油炉废气和高架火炬废气; (2)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噪声来自泵类、冷冻机等;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废填料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营运期主要污染源为胺汽提塔废气、导热油炉废气和火炬燃烧废气,经预测该废气对周围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内的污废水经自身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其中胺闪蒸罐废液委托外单位进行处理),最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乌江,对乌江的影响较小。 (3)设备噪声 工程投入运营后,主要噪声设备如冷冻机和各类泵等均置于厂房各设备房内,经建筑物墙体隔声后,噪声大大减缓。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排放均达到评价标准要求。故项目区运行期间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 (4)固废 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制订了严格的储存和运输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具有较强的环境可行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重庆中石化通汇能源有限公司涪陵LNG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和地方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建设对增加清洁能源天然气使用,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调整改善区域的环境质量有积极意义。该项目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本方案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措施,并按照应急预案处置环境风险后,环境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方案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①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重庆石油分公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38号国贸大厦33楼 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13983919997 ②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后勤工程学院环科所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79号 联系电话:023-68590306 联系人:张老师 传真:023-68581977 ③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于本规划的环保基础设施落实情况;目前项目排水状况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对于本项目污染状况的了解,对本项目建设状况、本项目排污状况、本项目污染防治等问题。 ④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直接致电评价单位 将意见传真至评价单位 发送电子邮件至评价单位 ⑤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