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科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吉林医科医院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床位152张,设置13个科室,建筑面积6487m2。总投资2000万元。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53号3号楼、3-1栋(安达街53号为产权证上地址,现门牌号为安达街801号)),原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问题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恶臭气体、噪声及固体废物。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标准要求后最终市政下水管网,经长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伊通河;污水站进行封闭,恶臭气体经过集气装置,通过排气通道高空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设备噪声经减振隔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该医院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垃圾、一般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医疗垃圾(也称医疗废物)送长春市环卫医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一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该医院的上述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由此可见,本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的认可程度;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居民随机抽查。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医科医院 联系人:高克铭 联系电话:13314397676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周巍 电 话:0431-85161284 七、环评审批部门 长春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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