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博爱医院搬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威宁博爱医院始建于2010年,原位于威宁县星光路(原国税局旁),由于就医群众数量不断增加,威宁博爱医院为解决业务用房日趋紧张的问题,租赁原国税局楼房及其附属场地,将医院整体搬迁至原国税局,于2014年10月完成搬迁工作,并投入运营,属补办环评手续。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威宁博爱医院搬迁项目”位于威宁县星光路(原国税局),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3600m2,住院床位110张。 二、排污分析 医院废水排放量为59.28m3/d(21637.2m3/a),包括病区污水和宿舍、食堂排放的非病区污水。 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垃圾收集点恶臭、柴油发电机废气及汽车尾气。 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以及医院内部人流的嘈杂声。 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油池污泥、生活垃圾等。 三、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 本评价引用贵州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威宁医院监测方案项目检测报告》中威宁县星光村监测点监测资料,威宁县星光村距项目约800m,威宁县星光村监测点SO2、NO2、PM10日均浓度及SO2、NO2小时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本次评价引用贵州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威宁医院监测方案项目检测报告》中2014年5月21日~23日于北门河、羊街河设置的三个断面的监测数据,W1断面(北门河龙王庙下游500m处)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W2断面(污水处理厂汇入羊街河上游2000m处)NH3-N超标8.82倍,总磷超标1.55倍,粪大肠菌群超标0.03倍,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W3断面(污水处理厂汇入羊街河下游1000m处)NH3-N超标4.21倍,总磷超标0.70倍,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W2断面(污水处理厂汇入羊街河上游2000m处)、W3断面(污水处理厂汇入羊街河下游1000m处)超标原因为羊街河沿途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羊街河。 (3)声环境 医院北面、西面、南面1m处及富民路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医院东面星光路昼、夜间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要求;2014年8月12日,医院东面1m处昼、夜间噪声值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2014年8月13日,医院东面1m处昼间噪声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医院东侧1m处超标原因为星光路车流量较大,交通噪声对其声环境造成影响。区域声环境质量一般。 (4)生态环境 在本工程附近为城市生态环境,没有生态保护区,动植物稀少,自然灾害不发育,社会经济较发达。 四、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收集点恶臭、柴油发电机废气及汽车尾气。 配备的柴油发电机功率不大,使用次数不多,只是在极少出现的停电的时候才使用,该影响是瞬时、短暂的,并且影响的程度也不会太大。 建设单位将污水处理站独立设置在地下,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时,在边界处无明显恶臭,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房、医疗废物暂存间周边大量绿化,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被等措施后,污水处理站恶臭对环境影响小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静化器处理后引至高于屋顶3m处排放,排放浓度为1.5mg/m3,排放油烟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 2.0mg/m3标准值的规定,对环境影响小。 垃圾收集点内垃圾普遍采用袋装化,无明显异味,在采取环评提出的使用密闭垃圾桶、除臭剂及在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房、医疗废物暂存间周边大量绿化,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被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项目利用医院院落停车,仅有少量救护车及外来车辆停放于医院院落内,地面车位较分散,车辆启动时间较短,排放的尾气量少、易于扩散,其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 正常情况下,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威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杨街河,对羊街河影响小。 事故情况下废水排入羊街河,由于两个断面径污比分别为1822:1、2099:1,径污比很大,因此羊街河水质变化幅度较小,但由于现有河流NH3-N已经严重超标,因此本项目事故排放对羊街河水质影响较大。同时,废水中含有较多的病菌,如果直接排入羊街河,对河中动植物有较大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 事故情况下,医院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威宁县污水处理厂,会使水体中病原菌增多,扩散病菌的传播,污染水体,建设单位须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以及医院内部人流的嘈杂声。 发电机运行时间很少,设置于发电机房,可有效的降低发电机噪声对医院及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置于地下,对医院及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并取平均值,医院东侧1m处噪声值为昼间66.0dB(A)、夜间53.1dB(A),医院南侧1m处噪声值为昼间58.1dB(A)、夜间47.1dB(A),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要求,考虑到星光路、富民路交通噪声对医院内医患的影响,环评要求医院主楼临星光路一侧、医院副楼临富民路一侧需采用双层隔音玻璃,可以降低噪声20~30dB(A),减少外环境噪声对医患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由专人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临时贮存,由专人负责保管,按照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的通知”要求,医院在当地环保局指定的地点焚烧处理,待毕节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将医疗废物交毕节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污泥:医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消毒、脱水后,密闭封装、及时运输,按照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的通知”要求,医院在威宁环保局指定的地点焚烧处理,待毕节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将污水处理站污泥交毕节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置于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威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综合评价结论 “威宁博爱医院搬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贯彻了“达标排放”原则,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只要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各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你(们)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和E-mail对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威宁博爱医院 联系人:周院长 联系电话:15885261788 地址:威宁县星光路(原国税局) 2、环评单位: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1598517423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节能科技园二期创新大厦716-718号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2014年12月13日至12月23日
威宁博爱医院 (盖章) 201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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