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环境保护部以及部分省市出台政策,提出推广燃煤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和新建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对火电治理产业有何影响?火电治理行业的发展趋势怎样? 随着火电超低排放试点示范逐步推广,除尘、脱硫、脱硝市场都在不同程度地扩大,市场的规模、格局及集中度各有其特点。 除尘竞争格局清晰 集中度可能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随着排放要求的加严,电袋除尘、袋式除尘开始在火电领域推广,排放浓度都能稳定达到30mg/m3以下,其中电袋除尘结合了电除尘、袋式除尘的优点,在除尘改造中应用相对较多。 截至2013年底,电袋复合、袋式除尘器装机超过1.6亿kw,占全国燃煤机组的20%以上,其中电袋复合除尘超过0.9亿kw,占全国燃煤装机的11.5%以上。 就湿式除尘而言,技术含量相对较高。考虑到湿式除尘具有一定技术壁垒、工程经验积累需要时间等因素,预计随着超低排放应用的推广,企业将充分受益行业发展,在除尘市场的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 脱硝催化剂供需相对宽松 无毒催化剂成为新宠 由于排放新标要求火电厂于2014年7月1日达标排放,因此,2013年催化剂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但脱硝催化剂技术壁垒相对较少、新建产能周期短、产量相对产能弹性较大。2013年底参加产业登记的催化剂厂商共10家,合计设计产能17.1万m3/年(2012年底为8.9万m3/年)。 从企业微观调研看,由于供给的快速提升,目前处于供需相对宽松状态,价格也从2013年3万元/m3以上下降到2.5万元/m3~2.8万元/m3。超低排放应用推广后,需求的提升将有望改善催化剂供需环境。 2014年8月环境保护部印发《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明确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列为危险废物,对从事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收集、贮存、运输、再生、利用处置活动的经营单位,从技术人员、废物运输、包装与贮存、设施及配套设备、技术与工艺、制度与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审查要求。 上述政策一方面有利于钒钛系脱硝催化剂的规模化再生利用;另一方面,由于钒钛系催化剂再生一次之后,最终需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使用成本的增加有利于其替代产品例如无毒催化剂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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