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街道办石照壁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 我单位编制的《团结街道办石照壁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4年12月6日通过了技术审查,现已修改完成《团结街道办石照壁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及建议,特将本项目环评报告(报批稿)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团结街道办石照壁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2500万元,建筑面积5000m2,项目年产加气混凝土砌块20万m3,折合标准型砖1.37亿块,成品满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06)要求。 二、地理位置 团结街道办石照壁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昆明市团结街道办雨花居委会茨沟取土场的荒地,中心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2°34'33.08",北纬24°58'55.64"。。 本项目北面110m处为绕城高速公路,北面170m处为石照壁村,项目区南面为昌龙采石场,项目区西面为采石场用房,项目区东面为林地,目前现状为采石场开发遗留下的荒地,项目区有一栋办公用房为采石场遗留办公用房,项目沿用该房进行办公。 三、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 废水:项目生产用水量为297.92m3/d,其中241.92m3/d用于搅拌,56m3/d为锅炉蒸汽循环补充水,生产用水全部蒸发散失,不外排。 项目劳动定员60人,且员工均为本地村民,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厂区设有旱厕,生活用水按每人30L/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1.8m3/d,540m3/a,排放系数取0.8%,则生活废水排放量1.44m3/d,432m3/a,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废气:1、每座水泥筒库粉尘排放浓度均为10mg/m3,粉尘排放速率为0.015kg/h。粉尘经负压吸风袋式收尘器处理后,由1根高度15m排气筒排放。故每座水泥筒库粉尘排放浓度、粉尘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本项目各工段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收尘器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0.164t/a,排放速率为0.02kg/h,排放浓度为5.72mg/m3,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四周厂界的影响浓度均小于0.5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颗粒物周界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有关规定,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来计算无组织源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最大落地浓度无超标现象,不需设大气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产生的粉尘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本项目锅炉产生的烟气经水浴除尘器处理后,烟尘、SO2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0.11t/a、1.53t/a、4.59t/a,排放浓度分别为4mg/m3、55mg/m3、164mg/m3,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具体见表4-5(SO2硫排放浓度:300mg/m3,NOx排放浓度300mg/m3)。 5、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卫生防护距离的级差规定,当计算出的卫生防护距离小于100m时,级差为50m,故本项目无组织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见附图3)。据现场调查,项目周围主要为农田和企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1、除尘器收集烟(粉)尘 根据项目粉尘产生量、集气效率和除尘效率,原料制备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19.489t/a,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项目锅炉气箱式脉冲袋收尘器收集的烟尘量为2.14t/a,收集后混入粉煤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2、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砖 本项目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约占2%,约2100t/a,经收集后重新加水搅拌,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蒸压养护过程产生的残次品率为1%,约1050t/a,作为副产品外售给其他单位,经破碎后作为屋顶保温材料。 3、锅炉炉灰和生活垃圾 项目锅炉炉灰产生量约725t/a,作为农家肥供周围农田施肥。本项目生产人员60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t/a。厂区设置垃圾桶,每日收集后送往垃圾中转站,运往垃圾处理厂处置。 4、设备更换机油产生的废矿物油 本项目主要破粉碎设备减速机和搅拌机需定期更换润滑油,更换周期为每半年一次,机油年用量为250kg/a,废矿物油产生量约200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属“HW08,废矿物油”,收集后利用带盖容器密闭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四周厂界各方向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 dB(A),夜间≤50 dB(A))。本项目厂址附近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西北侧170m处的石照壁村,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不会产生超标扰民现象。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示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宝贵意见和建议,可于公告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公示日期2014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客观、真实的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书面意见时需要签名。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5、索要报告表全文本信息的方式 本次公示的附件中添加了报告表的全本,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下载附件得到全本。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云南齐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俊 地址:云南昆明市团结街道办雨花居委会 电话:0871-65173135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刘工 电话:0871-65173135 邮编:650000 地址:济宁市琵琶山北路市环保局7楼 日期:2014年12月20日 附件:《团结街道办石照壁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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