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杨柳田储存仓库 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宁县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新宁县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杨柳田储存仓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概述 新宁县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拟在新宁县金石镇杨柳田村一组烟台山建设新宁县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杨柳田储存仓库,项目总投资208万元,规划用地为12.03亩(0.8026hm2),总建筑面积为2274㎡,包括新建1.3级仓库2栋,每栋975㎡,1.1-2级烟花爆竹成品仓库1栋,面积为300㎡,新建值班室1栋,建筑面积24㎡,并配套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周期为2013.9-2014.4,目前,项目已投入试运营,项目属新建补办环评。 项目营运期间,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cr、BOD5、NH3-N等,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汽车尾气,经稀释扩散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选择运输时间等措施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固废主要为少量过期和破损的产品以及生活垃圾,过期和破损的产品集中送回至生产厂家处理,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清运处理。项目最大的风险是烟花爆竹在储存过程中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引发爆炸、火灾等。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安全评价,并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提出的措施及专家的意见,规范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沙池,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将爆炸和火灾风险降至最小。项目应设置足够容积的消防废水收集池,用于收集消防水,以减轻消防水直接外排对周围水体的影响。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宁县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杨柳田村 联 系 人:戴总 联系电话:1320739043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佳天国际新城南栋32H 联系人: 姜工 联系电话/传 真:0739-567056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概况; (2)项目区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项目工程分析及产污节点分析; (4)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并对相应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5)环保投资估计与效益简要分析; (6)环境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7)公众参与;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途径;项目建设对公众生活产生的影响方面;项目运营期间,公众担心的问题;公众对项目建设持有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意见反馈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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