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激光妇产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发布的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激光妇产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城市洮北区明仁南街80号,该医院是以妇产科为主的小型综合医院,医院内设妇科、产科、内科、外科、儿科、牙科等科室,医院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规范的病区及相关配套,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组建和培养技术和专业水准较高的医护团队。根据医院的疗区分布与业务需要,全院设置劳动定员18人。项目建成后院区建筑面积为660m2。主要设有妇科门诊、产科、检验科、检验室、B超室、手术室等,住院病床30张,日最大接待门诊病人20人次/d(不包括住院病人),住院部接待病人数1200人次/a。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中主要是本项目工程对土地的占用,对生态及景观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粉尘、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车辆行驶噪声、施工期机械噪声、汽车尾气、施工场地对周边居民出行产生不利的影响。 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一下几个方面: (1)废水 产生的各项废水,其全部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外排至排水管网,进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东大泡承泄区。 (2)废气 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将产生的少量恶臭。拟采取对其进行封闭处理,并投加除臭剂、排风口处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外排气体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内径0.3m)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产噪声源为水泵及排风机等,其产噪声源强为75-90dB(A),对其采取单独隔声间、消声性能好的隔声材料等措施处理后,能满足噪声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将其收集后暂存在暂存间内,定期运至白城市中医院,并委托其对本医院产生的各项医疗废物统一进行处理。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有关信息可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同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或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是否赞同建设工程的建设; 2、建设工程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建设工程是否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4、建设工程建设对你有何影响; 5、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影响;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建议;同时在当地进行《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激光妇产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告》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激光妇产医院建设项目 联系人:李院长 地 址:白城市明仁南街80号 电 话:15604361166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人:赵工 电 话:0431-859548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