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山生态风情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红山生态风情村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公示期限为2015年1月13日~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红山生态风情村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地方国营澄迈县红山农场 建设地点:海南福山至桥头公路的西侧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9548.06m2,总建筑面积为102855.3m2,其中场部建筑面积:18225.68m2,小区建筑面积83593.06m2,容积率1.46,建筑密度23.6%,绿地率45.4%,住宅948户,停车位680个。项目规划的最高层数为八层的中高层住宅区,该小区的东面为福山至桥头公路、南面为规划路,其中A型7层建筑9栋、B型8层建筑23栋、C型7层建筑2栋、7层双职工居住楼8栋、两层商铺等,并配套建设停车场、绿化工程、道路广场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供配电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室外照明工程等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等。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生活污水、机动车尾气、垃圾收集点恶臭、发电机燃油废气、生活垃圾、机械噪声、交通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项目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厨房油烟废气和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燃油废气,均经过处理、集中收集后由排风口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内及周边道路冲洗、绿地浇灌。 噪声:设置独立设备房、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如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设备时进行基础隔振;高噪声设备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等设专用设备房,做好吸声降噪措施,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福山至桥头公路及规划路的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布局以及设置绿化带、入口处设置禁止鸣笛标记牌和减速标志牌,加强车辆管理等对进行防治。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可行,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较少,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切实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总量平衡方案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可行。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请从环境保护角度进行审视,您对本工程所持的态度以及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询公众意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地方国营澄迈县红山农场 联系地址:澄迈县红山农场 邮编:5719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3016220172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22号 邮编:310004 联系人:吴工 电话:15607690626 Email:36537795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红山生态风情村项目公众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地方国营澄迈县红山农场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5-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