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棚户区(B22地块)回迁安置住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延吉市棚户区(B22地块)回迁安置住房项目 项目概况:延吉市棚户区(B22地块)回迁安置住房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局子街东侧、新村路南侧、青杨街西侧。项目总投资38376.48万元,由企业自筹和政府补助解决。总占地面积43435㎡,规划总建筑面积105000m2。规划建设内容有住宅楼(10栋)、配套公建用房、换热站、二次供水泵房及物业用房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包括: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施工期固体废物及水土流失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污染问题包括:居民餐饮产生的油烟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区域内车流量及人流量均会增大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期及营运期各污染因素经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治理后,可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三、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拟建项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展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包括发放调查表和座谈会、当地发布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报告书的编写将采纳参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四、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满意?(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赞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延吉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延吉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延吉市建工街388号 联系人:尹殷泽 联系电话:13804435515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单位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966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516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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