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onyhiker 于 2015-1-19 01:40 编辑
1、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广钢新城AF040122地块项目 (2)项目地址: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以西、鹤洞路以南的广钢新城AF040122地块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原广钢集团金业汽车运输部地块。项目拟拆除现有建筑及设施,新建4栋39层120m高的超高层住宅、1栋4层15.5m高的幼儿园,南北沿街布置部分1层商业建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2969.10㎡,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为22969.10㎡;总建筑面积164751平方米,居住户数1080户。容积率4.8,建筑密度27.9%,绿地率35.1%。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如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 联系人:罗俊 电话:13929580332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汇三街4号广州科汇金谷C3-02-1102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32219427-618 传真:020-32219298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因素有: ①水污染物:商场、居民生活及配套公建污水、食堂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 ②大气污染物:幼儿园厨房油烟、住宅厨房油烟、备用发电机尾气、机动车尾气; ③噪声:备用发电机、风机、水泵、变压器等机电设备噪声以及机动车噪声; 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化粪池粪渣、餐厨垃圾、隔油池及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油脂,废机油及废抹布等。 (2)污染防治措施 ①水污染治理措施 商场、居民生活及配套公建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和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朗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明显。 ②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幼儿园厨房产生的厨房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住宅厨房油烟经各住户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油烟通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经碱喷淋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采用机械排风,废气引至室外绿化带排放。项目废气经以上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采取消音、减振等措施,经自然衰减和综合治理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对项目附近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厨余垃圾及废油脂等严控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机油及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项目内环境及外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3)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区域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以内;项目建设符合王周氏产业政策导向。 项目拟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减少废气和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噪声源对声环境的影响,做到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并对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理。经预测,项目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现有项目的运营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对本项目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邮件请注明:广钢新城AF040122地块项目);报告简本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电子邮件索取,或到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单位所在地查阅。 7、公示期限 2015年1月14日—2015年1月27日 广州市如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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