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盘龙镇殷实·龙城华府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殷实•龙城华府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殷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荣昌县盘龙镇新发综合市场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工期:20个月 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35401m2。总建筑面积100566.96m2(地上建筑面积96050.58m2,地下建筑面积4516.38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5530.75m2,商业面积10129.02m2,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90.81m2,地下车库4516.38m2,容积率为2.83,建筑密度29.80%,绿地率30.87%。建设内容包括:主要由9栋建筑组成,其中3栋一类高层住宅(24层)、2栋二类高层住宅(18F)、4栋多层住宅(6F)、1层地下车库和1-2层商业,居住户数860户、居住人数2752人。 二、环境影响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场地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场地的施工机械、进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沉淀池对混凝土养护废水进行处理,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混凝土搅拌水及场地洒水等,剩余部分用于附近绿化植被的灌溉,沉渣用于附近洼地平填;施工期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进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旱厕收集后,委托当地农民清掏,用作农肥还田。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具作业时产生的含CO和NOX废气,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及物料装卸等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等。 夏季高温期间,施工场地应当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装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以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3)噪声: 工程施工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挖掘机、推土机、载重汽车、振捣棒、吊车、电锯等施工机具作业时产生的噪声。 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尽可能将施工机械(搅拌、破碎等机械)布置在场地西南部,并安放在临时建筑房内作业;合理安排施工强度,作好施工组织设计,将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周围的敏感点,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禁止夜间22:00到次日06:00高噪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进行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在连续施工4日前,按《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规定的报批程序向重庆市南岸区分局申报,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发给《污染物排放临时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在连续施工作业前将《污染物排放临时许可证》存放施工现场备查,并公告附近市民或单位团体。 (4)固废 本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渣利用载重汽车运至附近城市建筑弃渣场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城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路线内行驶,固废运输时应用密封车辆运输易遗撒物质,不得超载运输。 (二)营运期: (1)废水 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水主要为住宅、商业、物管、社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及餐饮业废水。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直接送生化池处理,餐饮废水设隔油池隔油处理后送入生化池。污废水经过生化池处理达标排放。在盘龙污水处理厂正式营运前,污废水需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华水库;盘龙污水处理厂正式营运后,项目污废水需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最终经盘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B标后排入新华水库。 项目分别设置污水及雨水管网,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道路、绿化废水和雨水由区内路边雨水口收集,经地块周围雨水管网汇合排入市政雨水管。 (2)废气 服务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尾气、厨房油烟、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组运行尾气、生化池及垃圾收集点产生的臭气。运营期地下汽车库采用机械排风,发电机房的油烟气采用管道高空排放,厨房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后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拟建项目生化池产生的废气应经收集后,引入专用排污管道至临近居民楼顶高空排放,减少臭气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此外垃圾收集点定期灭蝇、除臭。 (3)噪声 服务期主要噪声源为备用柴油发电机、水泵、风机及汽车出入小区产生的的交通噪声和商业楼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等。项目交通噪声主要产生于车库出入口及环形道路上,项目内设置限速及禁鸣标识,停车场处控制车速不能大于5km/h;通过物管对商业活动的规范管理及正面引导,将人为噪音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设计中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震措施,加强绿化。 (4)固体废物 在地块内设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由专业的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理。部分废包装材料外售收购站,剩余部分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三、综合结论 重庆殷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殷实•龙城华府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及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其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小,能为环境所接受。工程建成后,有利于改善片区居住条件,将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工程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工程选址合理,在拟选地址上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内容、时间、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建设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满足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您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您对该地区的环境状况是否满意;您认为该项目的选址建设是否合理;您对该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2015年1月21日~2014年2月3日。 (3)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索取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全本。 五、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重庆殷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13908360234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涪陵区环境保护科研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3-72225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