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东江气体厂氧气储槽充装站异地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要求,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 28号文)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环评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弥勒市东江气体厂氧气储槽充装站异地搬迁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弥勒市东江气体厂 (3)建设性质:搬迁改扩建 (4)建设概况:弥勒市东江气体厂的前身是成立于2009年的弥勒县东江氧气储槽充装站,该公司是由自然人张忠林投资建设,原址位于弥勒市弥阳镇梅海花寨双桥路(南桥外 ),主要从事工业氧气充装。本次异地搬迁扩建在原有工业氧气充装基础上增加了氩气、二氧化碳充装、乙炔气体生产和溶解乙炔充装,搬迁地址位于北纬24°26′06″,东经103°26′37″的弥勒市弥阳镇大路区老钢铁厂内。公司机构健全,法人管理结构完善,依靠市场成熟的工艺和技术,建成现代化企业,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工业气体。 (5)生产概况:本项目位于弥勒市弥阳镇大路区老钢铁厂内。生产乙炔气体及乙炔气体分装,氧气、二氧化碳、氩气充装为一体的气体生产充装。生产规模为:充装工业氧气70000瓶每年,瓶装溶解乙炔45000瓶,瓶装二氧化碳50000瓶,瓶装氩气30000瓶。 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内容 施工期 工程施工中,伴随着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产生,以及车流量的加大,直接或间接地对评价区的水域、空气、景观、绿化、交通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建设时应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和科学管理,可将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并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 营运期 该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电石投放产生的电石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乙炔、丙酮、氮气、H2S等微量气体,汽车运输扬尘和食堂产生的油烟。乙炔泄漏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其中含有微量乙炔、硫化氢、磷化氢等,上述气体均是无组织排放,由于排放量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乙炔发生工段会有不凝性气体放空,乙炔发生工段不凝性气体为氮气,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排放量很小,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电石原料在投放过程时会产生电石粉尘,生产厂房应采用框架式、开敞式或半开敞式结构,加强车间通风,便于无组织排放气体的及时扩散;运输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应对物料铺设遮盖物,杜绝运输过程物料随处撒落及扬尘,定期对道路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在采取有效的实施措施后,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计算,安全防护距离为30米,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根据现场勘测,本项目1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故满足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生产废水主要为溶解乙炔生产过程会产生的电石渣废水、设备冷却排放的少量废水、净化乙炔气后剩余的废次氯酸钠废水及碱液生产废水全部排入电石渣池,经沉淀后可全部用于乙炔生产工序,不外排;该项目的生活污水废水经过接触氧化法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内的降尘及绿化;不外排。 本项目在建成运营时噪声源主要为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压缩机、乙炔发生器、循环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建设单位在选择设备时要考虑噪声因素,优先选用节能、安全可靠、噪声低的设备。将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于封闭围护结构厂房内,厂房可做吸声、隔声处理。循环水泵建设专用的隔声泵房,为增加降噪效果,利用吸声材料,可做吸声吊顶,墙体可做吸声处理;泵的进出口接管可做挠性连接和弹性连接,管道支架可做弹性支承;平时加强设备的保养,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使高噪声敏感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同时厂区绿化率较高,也起到了一定的隔声降噪作用。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电石渣以及废机油。电石渣是良好的建筑用材,可外售用作建材;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油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实现袋装化,采用易降解的垃圾袋,实行垃圾分类收集。 (2)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4、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即日起十天,即2014年8月X日起至2014年8月XX日止。 5、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弥勒市东江气体厂 地址:弥勒市弥阳镇大路区老钢铁厂内 邮编:652399 联系人: 张忠林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负责人电话) 6.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环境评价中心 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邮编:650093 联系人: 徐晓军(教授) 联系电话: 13577132038 昆明理工大学环境评价室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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