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管件有限公司玛钢管件生产变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管件有限公司玛钢管件生产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管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岗管件公司”)玛钢管件生产项目已在大足龙水工业园建成,工程实施过程中,龙岗管件公司优化了建设方案,实际建设方案与原建设方案比较发生了变化,实际建设发生变更的项目主要包括:熔化设备由中频炉变更为冲天炉,原外协处理的热浸锌变更为厂内自行处理的热浸锌(酸洗仍外协),新增浇铸去砂除尘设施,龙岗管件公司变更项目实施后生产线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处理站取消建设,仅修建生化池处理厂区生活污水。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简述2.1 废气 变更项目在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冲天炉产生的含有烟尘、SO2、NOx的烟气,全自动砂处理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砂料粉尘(含浇铸去砂过程中产生粉尘),抛丸机产生含铁粉尘,热浸锌产生的含有NH3和烟尘的废气。 2.2 废水 变更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含SS约300mg/L,COD约350mg/L,氨氮约50mg/L。 2.3 噪声 生产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抛丸机、攻丝机、砂轮机、空压机和除尘风机等,噪声约为90dB(A)~105dB(A)。 2.4 固体废物 固体废弃物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生产固废主要包括浇铸边角料、不合格管件毛坯、抛丸和砂模等粉尘、不合格成品、炉渣、脱硫渣、锌锅锌灰和锌渣、废助镀液、废油、废含油棉纱、废乳化液等。 生活垃圾主要是车间工人和管理人员的产生的果皮纸屑等生活垃圾。 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3.1 废气 变更项目冲天炉废气设置1套冲天炉综合湿法除尘系统处理,全自动砂处理线砂料粉尘设置1套布袋除尘系统处理,抛丸机产生的粉尘设置1套“旋风+袋式收尘”方式的除尘系统净化处理,砂轮机粉尘设置1套布袋除尘系统处理,热浸锌锌锅产生的废气设置1套喷淋除尘系统净化处理,上述废气处理后均达标排放。 3.2 废水 在龙水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由厂区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在园区污水处理站建成后,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3 噪声 采取消声、减振、厂房建筑隔声措施进行噪声控制。 3.4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回收利用,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送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统一处理。 4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变更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为清洁生产企业,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声环境影响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够控制在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标准要求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变更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要求等。 6 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的反馈意见发送邮件至[url=mailtoidan.Ning@cisdi.com]Lidan.Ning@cisdi.com[/url]或来电至023 -68484321 。 7 全文公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公示时间:该项目环评将于2015年1月27日起进行全文公示; 公示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栋115办公室; 查阅方式:以纸质报告书的形式供公众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