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布村社区商业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的通知》(粤环函[2012]883号),要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与环评工作程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进行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由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清布村民居委会建设的清布村社区商业中心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以北、清布村横路以南地段。项目占地面积1203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696平方米,项目拟建一栋4层商业楼、一栋2层商业楼、一栋3层商业楼、八栋7层办公楼、二十栋9层办公楼、一栋10层商务楼、三栋11层商务楼,另商业楼均设有2层地下车库,办公楼、商务楼均设有1层地下车库。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污染来源: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施工扬尘及粉尘污染,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废气污染物,装修期间油漆废气;施工机械及进出车辆噪声;建筑及生活垃圾;施工期基坑开挖、高层建筑施工等风险。 营运期污染来源:根据建设项目内部功能设置,其营运期主要污染来源包括:生活污水、地下车库冲洗水等;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停车场的机动车废气等;备用发电机、风机、变配电设备、水泵、机动车、中央空调主机等机电设备噪声及商铺营业噪声;生活垃圾等;柴油和天然气泄露、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影响。 三、项目主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2)对现场和主要运输路线洒水碾压,防止扬尘和粉尘,选择环保油漆;(3)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在居民休息时间(尤其是在午休、夜间睡眠时间)不得进行产生高噪声的施工;(4)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不具毒性,应尽可能利用或就地回填,或倾倒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5)基坑边坡支护必须由专业人员设计,高层建筑施工做好防护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各股废水经预处理后接驳入市政污水管网,交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2)发电机燃油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内置烟井引至所在建筑天面排放;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尾气通过风机引至地面排放,排放口朝向绿化带。(3)完善机电设备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综合处理;加强机动车疏导和管理以降低机动车噪声;对商业活动进行科学管理并合理控制运营时间。(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5)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预防和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选址规划;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较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当地环境可承受,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拟建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之内,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清布村社区商业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内容和排污情况了解程度;(2)公众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认识;(3)公众对建设项目最关心的环境问题;(4)公众对建设项目在环保方面的建议。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于2014年6月6日前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清布村村民居委会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布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26264232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84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0-8339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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