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jouc 于 2015-2-2 16:33 编辑
海南昌江核电厂码头及航道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已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海南昌江核电厂码头及航道工程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海洋环境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必须进行公示,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信息: 一、项目概况 海南昌江核电厂码头及航道工程位于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附近海域,该工程项目为核电厂装卸重、大件的专用码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件码头、码头防波堤、港池和进港航道,其中码头泊位按照3000吨级兼顾5000 t驳船进行设计,码头宽度40 m,泊位长100m;码头防波堤根据使用功能分为堤头段、码头段和引堤段,其中堤头段长121 m,码头段长100m,引堤段长334 m;船舶回旋水域直径203 m;航道宽度100 m,结构主体为堤心块石。项目施工期约为12个月,总投资估算为10420.29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包括污染和非污染影响。 (1) 工程污染环境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 基槽、港池和航道挖泥、抛石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海洋水环境的影响; ◇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 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2) 工程非污染环境影响主要是: ◇ 码头及防波堤的建设改变了海域自然属性,基槽、港池和航道挖泥改变了海域自然水深。项目建成后将引起工程区及附近局部水动力的变化,进而导致地形地貌和泥沙冲於环境的变化。 ◇ 项目实施将破坏底栖生物赖以生存的底质环境,并造成部分底栖生物的直接死亡,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浮游生物、游泳动物等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工程改变区域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对工程区域局部海域的生态适宜性和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 2.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 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进度;基槽、港池和航道挖泥及抛石时可选择中、小潮、海况好的时间施工,以减小悬浮物的产生量和扩散范围。 (3) 施工机械设备发生作业操作性或事故性的残油、洗涤油及时处置,与生活垃圾中分拣出来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安全处置。 (4)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经生化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8-2002)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再经中水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的要求用于绿化;运营期船舶上设污水收集罐,船舶靠泊后将污水运至岸上,与陆域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后方厂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 加强对项目周边海洋生态及水环境质量变化的跟踪调查研究。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 联系人:段淙凯 电话:0898-26925471 传真:0898-26925471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甲字第1051号) 联系地址:北京大兴区亦庄地盛南街9号 联系人:肖工 电话:13907504861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总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和当地的发展规划,其选址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施工过程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只要措施落实,基本可实现达标排污,项目建成建成后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在该工程环保措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建议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的选址有何意见;因本项目实施所产生的影响,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与公众相关的其它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5年2月2日-13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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