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工程性质 项目名称:湖北娲石股份有限公司余家山采石厂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娲石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阳新县黄颡口镇 项目性质:新建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项目组成:矿山及石料加工 生产规模:16万吨/年 总投资: 1000万元。 2、建设性质 建设项目属非金属矿开发,新建项目。 3、生产工艺、规模及产品 采矿工艺流程为:剥离-火焰切割-凿岩机排孔-爆裂分离-楔形整形-传送至推石场或外运;综合利用碎石采矿工艺流程为:原料筛选-毛料装运-破碎-筛分-传送-成品-传送至堆场或外运。 项目采用露天开采工艺进行生产,开采规模:16万t/a; 产品方案:产品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采出的矿石经破碎后直接外售。 4、工程环境影响评估 4.1水环境影响 ⑴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确保附近水体Ⅲ类水体功能;确保不影响地下水水质和农业灌溉用水水质。 ⑵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地表水水质较好,监测项目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⑶水环境影响分析 矿区及加工区除尘废水经地表渗透及蒸发损耗,不外排。 建设项目工人来自附近村庄,吃住均在办公生活区,生活区附近拟建化粪池用于处理员工少量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灌,不外排。 下雨时产生淋溶水,淋溶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没有重金属成分,雨天淋溶水采用排水沟将其引至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由于本项目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基岩裸露,适宜露天开采的矿体,本项目为露天开采准许开采标高175m~35m,不会对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造成影响。 ⑷主要环保措施 建设项目工人来自附近村庄,吃住均在办公生活区,生活区建化粪池用于处理员工少量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灌,不外排。 雨天淋溶水采用排水沟将其引至沉砂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16.1.4.2大气环境影响 ⑴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丁家塆的环境空气质量。 ⑵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TSP和PM10、NO2、SO2符合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⑶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论 项目加工区及开采区在有防尘降尘措施的情况下,厂界TSP日最高浓度值无组织监控浓度符合GB16296—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运输产生的扬尘,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对周边植被的影响较小。 ⑷主要环保措施 矿山开采实行湿法作业,机械配备注水装置,在加工区产尘点喷洒水降尘。 加工区采取喷洒水降尘措施,建议对破碎和筛分机采取车间密闭降尘措施。 每天上午和下午对运输道路进行两次洒水降尘。每天对运输道路路面进行一次清扫保洁。 必须严格限制运输车辆超载,避免压坏道路,同时运输道路及主要的出入口应经常洒水,以减少运输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废土石方运输时不能超载,防止撒漏。 4.3声环境影响 ⑴声环境保护目标 周围村庄符合2类区标准。 ⑵声环境质量现状 昼、夜间各点监测值均符合2类区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⑶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矿区位于山区,与最近的敏感点距离约为200m,且中间有山林阻隔,经过山脊屏障衰减后,矿区作业、爆破产生的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破碎加工区的设备噪声经现场实测,厂界可达标,对敏感点的声环境增量很小,因此破碎厂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很小;运输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本评价要求的措施后,可以使噪声影响降至可接受的范围。 ⑷主要环保措施 将空压机放置在隔音设备间内,在空压机进出口设消声器,风管外包隔声材料。爆破时间避开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即爆破安排在8:00-12:00和15:00-18:00进行。产品运输时间避开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即安排在8:00-12:00和15:00-18:00进行。 4.4固体废物 根据矿山所采用的工艺及业主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年生产能力为16万吨/年,所采灰岩矿经破碎后直接对外销售,无尾矿残留。矿山尾矿主要是剥离的表土层及风化层。 建设项目职工约20人,吃住在矿区,约20kg/d,收集后送至附近村的垃圾收集点外运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合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5生态环境影响 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矿区的生态环境,确保评价区域生态环境的结构、功能不因建设项目的投产运行而发生大的根本性的变化。 ⑵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由于矿区植被长期受环境因子如土壤以及植物本身分化、演替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地带性的原生植被已不复存在.现状植被多为人工次生林,群落类型少,种类组成单一,植被在垂直分布上无明显的差异,结构与功能简单,生态较脆弱。 ⑶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矿山辅助设施的建设将使被占用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改变,由山地等转变为工矿建设用地。这些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会形成片状、点状、带状的裸露面,地表植被的铲除或压占将会改变局部区域内的生态景观类型与格局;同时,区域植被覆盖面积的减少,引起生物量短期内减少;局部地表土壤产生扰动,短期内也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此外,由于开挖土方、施工噪声以及人类活动的干扰,将使施工区原有的动物为了觅食和寻找适宜的栖息地而向四周迁移,从而引起矿区内生物量的减少。建设工程对生态系统的坡坏程度总体上较轻,处于可接受程度。 ⑷主要环保措施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5、事故风险 工作面及边帮虽设有安全台阶及安全边坡,但矿区岩石有节理裂隙存在时,随时可能存在不稳定岩块,岩块掉落,对人员造成危险。只要规范设计、施工、生产,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事故风险概率降至最低,避免风险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 项目不设炸药库,所需炸药由有资质的公司配送至矿区,矿区有专业人员负责爆破。炸药在运输途中有可能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爆炸品的流失、爆炸等意外。运输途中发生爆炸产生的后果将由当时道路两旁的情况而定,其中在人口密集区、加油站、繁华路段产生爆炸所造成的后果最为严重。因此爆炸品的运输除应严格按危险品货物进行运输外,在选择运输路线时应绕过人口密集区、加油站、繁华路段等区域。 6、公众参与 从收回的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的结果可以看出,项目的消息普及率较高,公众的环保意识较强,100%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无人持反对意见。 7、总量控制 该项目投产后,项目废水无生产废水排放,“十二五”期间国家指定控制总量的污染物有COD、SO2、NOx和氨氮,本项目无国家指定控制总量的污染物COD、SO2、NOx和氨氮的排放,不需调节总量指标。因此,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 SO2:0t/a; NOx:0t/a; 氨氮:0t/a。 8、环境可行性 8.1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5.1执行),本项目设计开采规模为16万t/a,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8.2规划的的相容性 建设项目符合《黄石市及阳新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8.3清洁生产水平 该项目开采石料为建筑用石料碎石,开采损失小,回采率高,生产工艺简单,能源消耗小,环境管理符合要求,废物可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8.4环保措施竣工验收要求 建设项目在各个环节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其验收要求见表1.2。 表1.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一览表 序号
1 工程设施稳固,动态巡查,植被管养,闭矿后植被覆盖率≥30%
路基及边坡护坡稳固,植被管养,边坡护坡植被覆盖率≥90%
弃渣场: 在弃渣场上方建截水沟,下方设挡土墙及沉淀池 工程设施稳固,动态巡查,植 被管养,闭矿后植被覆盖率≥90%
2 凿岩粉尘采用洒水降尘;破碎筛分粉尘采用喷洒水+布袋除尘;运输道路洒水降尘。 喷雾洒水装置;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达GB16297-1996表2限值(≤1mg/m3)
3 生产废水及雨季淋溶水全部进入矿区沉淀池中沉淀处理,作为生产用水循环使用。
4 避开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爆破;运输车辆在经过村民居住区,应减速、禁鸣喇叭。 确保周边村庄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昼间≤60dB)
5 弃渣场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固废处置得当。
6
7 符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等要求。扰动土地整治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8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湖北娲石股份有限公司
2. 地址: 阳新县黄颡口镇
3. 联系人:姚总
三、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机构名称:单位名称: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詹工
3. 联系方式:13297219000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 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 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自本公告起10个工作日内 六、 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发送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