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广钢新城AF040140地块项目 (2)项目地址: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以西、鹤洞路以南的广钢新城AF040140地块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原广钢集团高炉炼钢厂地块。项目拟拆除现有建筑及设施,新建11栋26层80m高的高层住宅,辅以8栋1层的商业裙楼。总规划用地面积32690.8㎡,总建筑面积:186159㎡,总计容建筑面积:127494㎡,容积率:≤3.9,绿地率≥35%。项目平面图见附件。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收集资料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3)通过专家评审后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分析项目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污染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投入正常生产运营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程度;分析项目环境风险的可接受程度;分析并提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5、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 联系人: 罗俊 电话:84120272 6、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汇三街4号广州科汇金谷C3-02-1102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928817330 传真:020-32219298 7、公示期限 2015年2月12日—2015年3月1日 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