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厂区危险废物暂存方案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厂区危险废物暂存方案调整项目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主要在原收集废物的基础上,新增收集危险废物14种,收集后送至吉林省蓝天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西新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赵靖博 电 话:88477567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单位地址:高新区蔚山路3195号 联系人:田卫 电 话:0431-8554226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项目环保信息公示→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环境筛选→现场踏勘及收集资料→征询长春市环保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和要求→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论证→公众意见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交付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评审。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工程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评价工程沿线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报纸及张贴公告向公众公布项目环境信息;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信息发布单位: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