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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腾冲兴华国际物流商贸城建设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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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喝水 发表于 2015-3-12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腾冲兴华国际物流商贸城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腾冲兴华国际物流商贸城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腾冲工业园区石头山片区,是腾冲县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在国发[2011]11号文《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西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指导下提出的,意见明确点明积极谋划以保山、腾冲为节点和昆明-密支那经济走廊建设,建设单位在腾冲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于腾冲县工业园区选址建设,建成后是集物流、物流信息、综合服务于一体,配套物流服务功能设施的综合国际物流商贸区。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2010年,腾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腾发改投资备案[2010]52号文批复同意项目投资备案,工程原定于2011年12月开工建设,但是由于和顺至毛家营城市道路工程规划红线穿越本项目区,项目建设方案涉及变更,工程未按原计划开工建设。本次的“腾冲兴华国际物流商贸城项目(一期)”根据腾冲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腾冲兴华国际物流商贸城建设规模调整的意见,并结合本项目2010年的相关批复,腾冲兴华国际物流商贸城分两期建设,总用地面积22hm2,由两个地块组成,一期工程占地14.67hm2,总建筑面积117119m2,由摩汽配、五金机电贸易区,信息中心、公共配套区、冷鲜贸易等组成;二期工程占地面积7.13hm2,总建筑面积81966m2,由商住(贸易用房),加油站,停车场等组成。本次评价对象为地块1,即一期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地面扬尘,其次为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和装修材料散发的废气。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施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是短时的、可恢复的,采取必要的措施后,项目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水塘填土时产生的废水、雨水地表径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建筑材料的冲洗等方面,均不外排;项目施工期水塘填土时产生的废水抽排到沉砂池并进行混凝沉淀处理,按照《临时排水许可证》的相关要求进行排放。雨季施工产生的地表径流水及水土流失能够通过采取措施得到有效控制。施工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的施工噪声能够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对周围人群的影响降低到合理水平。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也将随之消失。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根据《腾冲县兴华国际物流商贸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可行性研究报告书》,项目总挖方量为119531m3,回填154451m3,不足方由二期工程调入,一期工程表土19685m3,堆存在临时堆场用作后期绿化覆土,项目不产生永久弃方。建筑垃圾拟集中收集,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至指定地点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基础施工期,在土方开挖阶段,将形成大面积的表土裸露,增加了土壤侵蚀。雨季时,水土流失现象将更为加重。项目通过在施工期间建设临时覆盖建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车辆清洁池,对临时表土堆场进行临时拦挡、遮蔽措施,绿化防护等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可以得到有效防治,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区植被类型为人工衫木林和暖性针叶林,经现场调查,工程建设范围内场地平整,目前植被较少,主要为人工绿化植被,如草地和灌木等,群落的组成与结构较单一,生物多样性指数低,区域的生态质量一般,项目建设区域内没有发现国家珍稀濒危保护种类和省级保护种类的植物。
项目施工期间将对项目用地范围内植被进行清除,对项目所在区域的植被组成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区受影响的群落类型主要是人工衫木林和暖性针叶林,并且多为腾冲地区的常见物种,在腾冲地区分布广泛,种源充足,因此项目施工虽然将项目占地区域内的植物群落全部清除,但对整个地区的植物物种结构和数量等不会造成严重的损害。
      项目拟建设绿地面积为22917.3m2,在施工结束时,项目占地的生态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可得到恢复,永久占用地将成为人工基底的景观类型,将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局部景观格局。
      同时,项目所在地主要为人工植被,现场调查,没有发现较大型的爬行类、兽类等动物存在,鸟类活动较少,因此项目建设对陆生动物的影响是有限的、局部的,是可以接受的。
2、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烟废气、汽车尾气、中水处理站、垃圾收集设施异味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项目油烟废气在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属于间断性外排,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项目中水处理站位于北侧,为半地下式,并对所有构筑物加盖。通过合理布局垃圾收集设施,加强绿化,恶臭能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项目在采取适当的废气治理措施后,评价认为项目营运期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是轻微的,对项目附近的敏感点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内实行清污分流排水体制,地表雨水通过雨水管汇集后进入昌宏路南段雨水管网。
      项目污水不能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时,项目污水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至明朗河;项目污水能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时项目污水部分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回用,部分外排至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周边村庄饮用水均已被自来水覆盖,村民不饮用地下水。本项目建成以后,雨水、污水将分别通过管道外排,项目建设不会污染区域内的地下水,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商业噪声、生活噪声、停车场及配套设施运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可知,项目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标准,营运期噪声对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分析
      项目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收集后,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率100%。中水处理站中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已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不大。
(5)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竣工后大量的商贸活动人员带来的消费需求,会极大的刺激相关产业发展,快速形成商业氛围,改善区域经济结构、增加区域人员密度、重建区域社会关系。
(7)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腾梁路与项目北面相邻,园区规划路与项目南面相邻,项目与保腾公路相邻,项目临近腾梁路、保腾路和金额规划路一侧规划建设为绿化带,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项目离上述三条路最近构筑物为30m。总平面布局看,项目与道路相邻的区域均没有住宅楼分布,且布置了绿化带,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交通噪声对项目会产生的影响很小。
(8)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制冷剂泄漏、油料泄漏、火灾爆炸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油站、冷库从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全过程进行储监控和管理;同时做好油品的仓储、运输管理,油站必须单独进行环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栏或设置屏障,施工单位应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在项目边界应设置不同高度的围栏;尤其在项目边界邻近毛家营等处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以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并设置警示牌确保周边过往行人安全。
      ②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每天洒水4~5次,扬尘减少70%左右。
      ③尽量采用湿式作业,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以减少扬尘对施工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缩短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污染。在毛家营等距离项目较近的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当组织力量集中施工,减量缩短施工时限。
      ⑤施工期间,应在靠毛家营一段的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
(2)道路扬尘削减及控制措施
      ①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密闭运输,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②施工现场应结合设计中的永久道路布置施工道路,道路基层做法按设计要求执行,面层可采用礁渣、细石沥青以减少道路扬尘。
      ③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
      ④在无雨干燥天气、运输高峰时段,应对施工道路适时洒水。
      ⑤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并定时对车辆进行冲洗。防止带泥土的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和遗撒渣土在路途中。
(3)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①对易产生扬尘的临时堆场、建材等,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防止风蚀起尘。
      ②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封闭堆场、储藏罐等形式存储,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③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
(4)燃油废气的削减与控制措施
      ①在施工机械的选型上考虑相应的环保型产品,主要使用轻质柴油或电作为能源,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②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
      ③对车辆载重量进行严格管理,严禁超载。
(5)装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在材料选购和施工工艺选择时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操作,装修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类型合理进行材料的选用和施工,不得使用污染严重的装修材料,以减少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系物等有机废气和放射性氡的污染。同时尽量做到精简装修,减少合成装修材料的使用。
(6)其他
      ①严格施工扬尘管理,各类工地在施工前,必须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制订控制扬尘污染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②建设单位应当将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绿化建设和养护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和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的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营运期
      (1)项目内应使用液化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
      (2)项目内引进餐饮行业应配置废气(油烟)净化装置和专门的油烟排气筒,油烟必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于2mg/m3的规定后排放。
      (3)油烟净化器和排气筒设置应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 2010)的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即放置油烟净化设备的专用空间净高不宜低于1.5m,设备需要维护的一侧与其相邻的设备、墙壁、柱、板顶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0.45m。油烟净化装置应置于油烟排风机之前。油烟排放饮食业单位应按GB/T16157的要求设置油烟排放监测口及监测平台,油烟排放应符合GB 18483
的要求。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m。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m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
      (4)加强绿化,在项目内注意绿化植物品种的多样性,利用植物吸收净化废气。
      (5)保持项目内的清洁卫生,减少地面扬尘污染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6)项目的管理部分应加强对车辆的控制管理,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期汽车出入量较多时,应有专人管理、疏导车辆,从而有利于汽车尾气的扩散。
      (7)垃圾房尽量建设在远离居民楼的地方,并加强管理,及时清运,降低异味对住户的影响。
      (8)项目内的中水处理站设置为半地下式,应对池体加盖,并远离住宅楼,对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要做到及时清运,同时应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中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证中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异味。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施工期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方作业。暴雨期间禁止施工。另外,充分考虑降雨的季节性变化,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
      (2)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对水泥、沙料等建筑材料存放应采取遮盖措施。
      (3)施工人员使用旱厕收集粪便并回用于附近农田;施工期生活污水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对施工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混凝土拌和以及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等,严格禁止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
      (4)在施工期采取积极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如平整、压实、设置截洪沟、沉沙池和拦土墙等工程措施。
      (5)及时进行区内的绿化,提高场地内的绿化率,避免水土流失影响水环境。
      (6)各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建筑材料的冲洗等方面,用不完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
      (7)禁止未沉淀、澄清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就近排入附近水体。
      (8)在水塘周围设置排水沟,通过抽吸后将水塘内的积水排入排水沟,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水塘积水通过絮凝沉淀后,按照《临时排水许可证》的相关要求进行排放。
      (9)在项目场地周围尤其是靠近明朗河边界设置挡土墙、截流沟,雨季产生的地表径流进入所建的沉淀池,经沉淀后的水用于施工。
营运期
      (1)项目营运期排水体系为雨、污分流制,地表雨水通过雨水进入保腾路。
      (2)项目污水不能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时,则项目内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全部进入项目内中水处理站处理,中水站规模160m3/d,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一部分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其余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外排明朗河;
      (3)项目污水能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时,项目内卫生站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达标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标准后,一部分进入项目内中水处理站处理,中水站规模70m3/d,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其余废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
      (4)隔油池、化粪池的清掏周期一般为180天,因而项目区的隔油池、化粪池必须定期清掏,每年清掏不得少于2次,以保证隔油池和化粪池的处理效果。并加强排水管道的检修,配备专职人员定期巡查,避免因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泄污染附近水体。
      (5)严禁随地用水冲洗车辆以免引起污水横流,严禁将各种废水随意排放。
      (6)本环评要求建设方按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排污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7)污水处理、回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8)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居住人员、办公人员、商户及其他市民的环境意识,禁止项目区内生活、工作人员、商户及在项目内活动的市民直接倾倒废水和固体废物。
      (9)建议项目设计双回路供电来避免停电带来的负面影响;中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应设专职技术人员加强维护管理和工艺参数控制,保证在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下,中水处理站仍能正常运行,避免中水处理站出现故障时生活污水处理不完全或未经任何处理直接进入污水管网。
3、噪声防治对策措施
施工期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中、高考期间严禁中午、夜间施工。
      (2)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3)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4)选用静压式打桩机或钻孔灌注桩机。将高噪声施工设备如真空泵、电锯等尽量安置在封闭密实的工棚内,建议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搅拌机噪声污染。
      (5)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6)装修期间,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音。
      (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8)加强工人劳动保护,对混凝土拌和机等强噪声源处工作的施工人员进行个人防护,发放防噪声耳塞、耳罩等防噪用具,并适当缩短劳动时间。
营运期
      (1)加强项目区的物业管理,避免生活噪声扰民。项目内道路设置禁鸣标志,道路两旁均种植高大树木、绿化带,可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内及周围道路交通车辆(小型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程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等,因此该项目商业区不得设置娱乐场所。项目住宅小区内不得开设噪声大、油烟、异味等污染的饮食、娱乐、修理、加工等经营项目。
      (3)开发商在销售商铺时要向业主告知禁止经营项目。同时加强对商业区的商铺的管理,控制商业场所内部大的声源,如项目商铺内严禁设置卡拉OK厅等高噪声的娱乐设施,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商业区应控制好夜间营业时间,防止商业活动噪声对项目内居民及周围敏感保护目标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4)中水处理站、水泵房等是营运期噪声的主要来源之一。应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施设置在专用机房内,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中水处理站采用半地下式,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设备选用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
      (5)水泵房等运转时会产生一定振动的设备,应尽量避免置于住宅楼附近,并采用减振措施如采用减振器或减振垫,避免对项目内居民楼及周围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杜绝扰民纠纷的发生。
      (6)项目将来引进的加油站,大型餐饮配套等经营单位入住时,需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单独申请审批手续。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对策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废弃材料,尤其是装修废弃材料。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废品站。余下部分按当地环保部门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运到指定地妥善处置。
      (2)施工期不产生永久弃方,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拟集中收集,及时清运,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进行处置。
      (3)项目外购填土方应从合法、有资质的单位购买。
      (4)对于废油漆、涂料等不稳定的成分,可以采用有关容器进行收集并对使用过的容器及时进行清理。
      (5)通过合理规划,减少不必要的土地占用。对临时表土堆场及淤泥堆场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修建挡墙,减少表土及淤泥流失产生的影响,并保持堆场顶面平整,采取绿化措施。
      (6)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必须进行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在项目区域内设置分类垃圾回收箱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分别对废纸、废电池、玻璃、废旧金属等进行回收。
      (2)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定时清扫,定时收集。
      (3)垃圾实现袋装化,采用易降解的垃圾袋。
      (4)规划好合理的垃圾收集和运输路线,采取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在运输途中导致的垃圾散落;每天至少固定运送垃圾一次。
      (5)化粪池及中水处理站污泥,在项目详细设计时考虑经浓缩、脱水、干化至水分低于60%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6)充分发扬本项目居民容易组织和管理的特点,进行环境教育和宣传,使各个居民能够从自身做起,从个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投放做起,并尽量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7)危险废物处置要求
    ①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及暂存要求
集中收集较分散收集处置易于管理,因此本次环评建议对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收集处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集中收集必须建设暂存点,暂存点选址所在地地质结构不得处于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暂存点底部标高不得低于所在地地下水最高水位;暂存点周边不得有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和高压输电线路;暂存点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暂存点建设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各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并设隔离间隔断;暂存点基础防渗,防渗层要用混凝土(下层为黏土层)时,总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采用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时,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②危险废物的去向要求
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危险废物贮存方式要求
贮存方式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4.3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4.4除4.3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4.5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的要求,贮存容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5.1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5.2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5.3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5.4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4.3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装载液体或半夜体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附录A要求的标签。”的要求。
    ④危险废物管理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项目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项目危险废物入库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项目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领取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获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再转移危险废物,不同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转运和处理,转运时不同危险废物包装上需要有明确的标识。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工程编制了《腾冲县兴华国际物流商贸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工程新增水土流失采取了分区防治措施。详细的内容在该方案报告书中己有说明,本章节着重点介绍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
      建构筑物临时排水沟3284m,临时苫盖718m2;道路广场区临时排水沟4868m,临时沉砂池4座,车辆清洗池1座;景观绿化区临时苫盖7549m2,编织袋挡墙315m,临时排水沟335m。
(2)营运期绿化和景观建设对策措施
      立体绿化:利用场地高差,并设斜坡、建筑的垂直绿化(如爬山虎、常春藤、紫藤、蔷薇等)和极富地方特色的庭院绿化,最终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得绿化景观。
      绿化配置中应多注意植物色彩的运用,使得不同季节有各异的景观特色。
      小苗广植、大树点植、突出重点、减少草坪用量。
      优先选用本地优良的乡土树种,同时适当引进适于本地生长且具有较高观赏价值和较强抗逆性的景观树苗。
      植物配置与环境景观相协调,综合运用孤植、列植、丛植、聚植、群植等植物造景手法。
      乔、灌、草合理搭配,确定合理的种植比例,乔灌比例为6:4,落叶与常绿的比例为3:7,灌木与草坪比例为8:2。
      充分考虑植物的观赏特性,综合、合理运用观花植物、观叶植物、观型植物、闻香植物,创造出四季有景、步移景移的景观效果。
      窗前不种植大乔木。
      广场绿化按照公用广场绿化生态面积占总面积不少于80%、乔木占广场生态面积不少于80%、常绿树木占乔木面积不少于80%的要求进行绿化。
6、其他
      (1)住宅楼内不得开设噪声大、油烟、异味等污染的饮食、娱乐、修理、加工等经营项目。
      (2)应该加强对室内空气环境的重视。室内建筑物、地板材料、墙壁涂料等的使用要严格遵照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3)本项目的商业用房经营范围目前尚未确定,一旦确定后,如有不属于禁止但是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需另行向有关部门报批环保手续。建设单位应将该规定告知商铺购买或租用者。
      (4)项目在建设和营运中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及时反映发生的环保问题,随时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监督。
      (5)项目在建设完成后,若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批。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腾冲县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687553397
五、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028-85462900    13888668112
电子邮箱:371406594@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1)项目所在区域的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
(2)愿意对本项目提供意见的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3)对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有何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寄信、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环保局提出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期限为2015年3月12日-2015年3月22日。
公告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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