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同福场气田净化厂干法脱硫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江津同福场气田净化厂利用螺6井站拆除的2台DN1800干法脱硫塔,在江津净化厂建一套双塔干法脱硫装置及其配套设施。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津同福场气田净化厂干法脱硫工程
 项目地点:原江津净化厂内,原厂址位于重庆江津市支坪街道办事处(仁沱)联盟村3组(黄果树大田)
 项目性质:改扩建
 建设内容:新建DN1800脱硫塔混凝土基础2座、8 m3水污水沉渣池1个,安装螺6井站拆除的2台DN1800干法脱硫塔
建设投资:120万元
 劳动定员:原有职工人数71人,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员工
 建设工期:2个月
2、 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29号
联系人:石景智
联系电话:15298277622
Email:330224622@qq.com
邮编:646000
3、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重庆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单位所在地:沙坪坝区沙坪坝正街174号
联系人:陈蓓
联系电话:13647621410
邮编:400044
4、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包括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扩建前后工艺路线对比分析产污情况和清洁生产水平;从规划、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2)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3)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4)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5)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2)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3)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所提意见反映给联系人。
7、公告说明
(1)公告不得少于10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3)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完成(报送审批前),还将进行第 2次信息公示。第2次公示内容:
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⑤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说明: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告发布单位: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
公告发布时间:2015-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