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新区科技大道建设工程环评公示 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85720万元在株洲市天元区五云峰片区新建株洲高新区科技大道建设工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北起武广大道,南至湘醴大道,南北走向,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50Km/h,总用地面积688.96亩。道路全长7592.305m,标准横断面宽30~40m,其中:K0+000~K6+380段道路长6380m,宽40.0m;K6+380~K7+592段道路长1212m,宽30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照明、通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附属工程等。 本项目计划于2015年3月开始,至2018年2月年底项目竣工及验收,建设期为3.0年。 本项目建成后,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公司的环保工作从严要求,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 联系方式:15897339175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施工期有扬尘、沥青烟气、噪声等产生,如不采取措施对周围局部空气和声环境将带来一定的影响;项目在运营期有道路扬尘、交通噪声等产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对于“三废”处理采用以下措施: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扬尘、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采取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物料运输、临时存放、装卸过程中,采取防风遮挡等措施降尘,采取合理安排施工等措施降噪,项目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的雨水分段排入现状水体,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株洲市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相应措施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厂界外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能达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经环卫部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产生的污染物不会降低环境区规划要求。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或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2014年3月27日。 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 20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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