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 [/ur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现对石林宏利木材加工厂多层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267.44m2,总建筑面积1100m2,总投资为500万元,主要建设一条10000立方米/年多层板(胶合板)生产线,购置设备、新建厂房及综合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水污染源: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 2、废气污染源:主要有锅炉废气、生产粉尘、有机废气、异味、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 3、噪声污染源: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约75~95dB(A))。 4、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树皮、木屑、废胶、边角料、锅炉灰渣、除尘渣、石膏渣、生活垃圾、粪便、废胶桶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污水: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产生的锅炉烟气通过水浴除尘脱硫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粉尘通过移动式双管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排气筒外排;旱厕异味产生量较少,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厂内的机械、设备运转噪声,通过加装减震装置、厂房隔声、建筑物阻隔、距离衰减等减轻对厂界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外经房屋阻隔、高大乔木阻隔、高差阻隔等进一步降低本项目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经过预测,本项目的噪声厂界四周均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体主要为树皮、木屑、涂胶固废、锯木边角料、锅炉灰渣、水浴除尘渣和石膏渣;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垃圾和旱厕粪便。树皮、木屑、锯木边角料经热压成块后回用于锅炉燃料或出售;涂胶固废回收利用;锅炉灰渣、水浴除尘渣和石膏渣统一收集后由路美邑村村民定期清运用作农田施肥和土壤改良施用;员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堆放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并定期清运至路美邑镇垃圾收集站;旱厕粪便由周边村民清掏后用作农田施肥。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各项固废做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厂址选择、设备布局合理,项目用地符合条件,满足清洁生产原则,在原有环保设备的基础上,只要企业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当地环境质量和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六、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可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报告表全文。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该建设项目对您生活、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对您所在地区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林县宏利木材加工厂 联系人:曾总 联系电话:13507525996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联系人:小赖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蓝山数码国际公寓2栋1单元502室 十、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2015年3月16日—2015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