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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排放速率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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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8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243940346 于 2015-3-18 15:07 编辑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原文:
1、“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2、“若某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米时,其排放速率标准按外推法的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
疑问,如果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低于15米,且排气筒高度低于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米时,那么排放速率标准按外推法的计算结果严格50%执行吗?排放速率标准应该不是按外推法的计算结果严格50%的基础上再严格50%吧。


发表于 2015-3-18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一个50%就够了,没必要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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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8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bspy 发表于 2015-3-18 15:19
只要一个50%就够了,没必要2次。

谢谢,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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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严格两次,50%后再严格50%才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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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然高于15m和低于15m不是执行同样的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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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4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yanjun0916 发表于 2015-3-24 10:23
要严格两次,50%后再严格50%才符合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排放标准里的内容如下:
4.6.1 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15m。
4.6.2 1997年1月1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放烟(粉)尘和有害污染物的工业炉窑,其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除应执行4.6.1 和4.6.3规定外,还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要求确定。
4.6.3 当烟囱(或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除应执行4.6.1和4.6.2规定外,烟囱(或排气筒)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4.6.4 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高度如果达不到4.6.1、4.6.2和4.6.3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粉)尘或有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
工业炉窑大气排放标准没有严格两次的要求,大气综排也应该没有此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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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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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243940346 发表于 2015-3-24 13:51
工业炉窑大气排放标准里的内容如下:
4.6.1 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15m。
4.6.2 1 ...

咨询过几位专家,都是按严两次算的。如果只严一次,上会后可能会要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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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5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yanjun0916 发表于 2015-3-25 13:41
咨询过几位专家,都是按严两次算的。如果只严一次,上会后可能会要求改。

谢谢。还没遇到过这种项目,那您认为工业炉窑也跟大气综排一样,遇到这种情况也要按严两次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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