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博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博宁·新天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5年3月18日 各位公众: 您好!重庆博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博宁·新天地项目委托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博宁·新天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博宁·新天地项目(以下称“拟建项目”)即为重庆博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今致力开发的高尚住宅+商业混合小区。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潼南金潼大道与绕城路交叉路口(潼南县工业园区C-11-06、07地块),项目用地东侧为金潼大道,南侧为绕城路。距潼南主城约2公里。项目地块实际现状为东高西低,相对比较平缓。地块形状为比较规则的矩形,适宜修建住宅小区。拟建项目总投资9480万元,总占地面积29241.41m2,总建筑面积115969.99 m2。本项目建筑共有8栋,包括3栋(1#~3#)一类高层住宅、3栋(4#~6#)二类高层、2栋(7#~8#)中高层住宅及部分商业裙房(3F),配套地下车库及相应配套设施构成。本项目总户数745户,居住人数2384人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一)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其对策 (1)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机具作业时产生的CO和NO2废气,施工粉尘及二次扬尘。施工期中认真落实“蓝天行动”实施方案,运输易撒漏物质的车辆必须改密闭式运输。装运废料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超载,限制车速,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文明施工,生活燃料使用清洁能源,施工期严禁燃煤和焚烧垃圾,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影响很小。 (2)噪声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噪声。为此,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和本评价的要求,禁止高噪声设备在夜间作业,避免出现噪声扰民问题。 (3)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内的旱厕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经沉沙、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会对地表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弃土由潼南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安排转运至潼南县金潼大道z1路堆放,作为其他建设项目填方再次利用,不在本项目区内临时堆放。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禁止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将运至重庆市潼南县建筑垃圾回填场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其对策 1、水环境: 在潼南工业园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前,项目污废水须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涪江;潼南工业园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后,可经生化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执行)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工业园区(南区)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涪江。 2、环境空气: 居民炉灶油烟由居民设置的油烟机抽至变压式建筑烟道升顶排放。 商业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预留烟道引至楼体屋面排放,排放口高于建筑物面1.5m,并与附近住宅建筑的距离不小于20m。 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废气经排气竖井排出室外,废气排放口位置设置在高层建筑楼顶,排放口高于建筑物面1.5m。 生化池臭气就近引入住宅建筑专用立管引至高层建筑楼顶排放,排放口高于建筑物面1.5m,可将减少臭气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垃圾收集点四周5m范围内设置绿化带。 3、声学环境: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备用设备、废水站曝气机等,采取建筑隔声以及加强绿化、合理布局可有效降低营运期间设备噪声。 4、固体废弃物: 本工程投入使用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小区、商业门面的生活垃圾,商业门面产生的餐饮垃圾。生活垃圾和生化池污泥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置;餐饮含油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回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是否了解该项目: 2、您对当地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3、您认为本项目选址是否可行; 4、你对本项目对关心的问题; 5、您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6、您认为本项目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7、您对本项目建设和服务后可能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意见; 8、您认为本项目应注重哪些环保措施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重庆博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8108375111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3-60393179 联系人: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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