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华晟实业有限公司地铁底架涂装线项目 环评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株洲市华晟实业有限公司拟建设地铁底架涂装线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株洲市华晟实业有限公司租用已建成建筑建设地铁底架涂装线项目,厂区内设有三座喷烘一体漆房、一座烘漆房,对地铁底架进行底漆、阻尼浆、面漆的喷涂。本项目建成后,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公司的环保工作从严要求,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株洲市华晟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方式:15873315289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31-28663385 传真:0731-28663385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租用已建成建筑,则无建设期环境问题,营运期产生的油漆废气易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对于“三废”处理采用以下措施: 项目营运期会产生油漆废气、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采取活性炭吸附法防止油漆废气对环境及人体造成不利影响,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低噪声机械设备、减振等措施降噪。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株洲市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相应措施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厂界外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能达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经环卫部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产生的污染物不会降低环境区规划要求。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或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根据情况提供解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2015年3月24日-2015年4月1日 株洲市华晟实业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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