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卫生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和平街31号,现有业务用房面积3092㎡,医护人员80人,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口腔科,门诊接待量150人/天,床位50张,设有125KV、500mA X光机1台。医护人员三班制,管理人员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二、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属于《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符合《重庆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及《重庆市沙坪坝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的相关要求,并享受财政资金支持,中心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医疗卫生规划的要求。 三、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1)废水:自建一座设计处理能力不小于25m3/d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中心医疗废水经处理达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 (2)废气:污水处理池臭气处理应按《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的要求进行,池体应加盖板密闭,在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臭气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中心使用分体式空调器,运行时对当地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医疗废物黄色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含中药渣)黑色塑料袋盛装。一次性医疗器械经初步进行浸泡及毁形,彻底消毒后交由同兴医疗废物处理公司收运、处置。报废药品、洗片废液和废胶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收运、处置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理。中心设医疗废物临时暂存间、危险废物临时收集点,进行防渗漏、防雨处理、防盗处理,并设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请勿靠近”等标志牌。 (5)电离辐射:X光机房面积不宜小于36㎡(双管头),墙体厚度、顶棚、防护门、铅玻璃窗屏蔽厚度满足标准设计要求。 四、综合结论 回龙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选址符合沙坪坝区医疗卫生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对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各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其环境空气质量及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其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外排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拟采取的环境措施有效可行,环境监测计划具有得以落实的条件,环保竣工验收按“三同时”要求能够落实。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社区卫生服务服务中心选址及建设方案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日以内。 六、征求公众参与范围及主要事项 1、范围:土主镇附近居民以及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政府工作人员等。 2、主要事项: (1)您是否了解该项目? (2)您对该项目的了解途径? (3)您对本地当前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4)本地应特别关注的保护对象? (5)您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6)您是否赞成项目选址建设? 七、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和平街31号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3-65650663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州路79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68590306 九、公示期限 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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