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州龙江勐养段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云南大学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规划简介 规划任务:规划的中寨水电站位于弄另电站尾水至勐养坝之间未利用的河道,无航运、过木等要求。由于电站为河床式开发,不承担下游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利用的能力,因此,本电站以发电为单一开发目标。 规划范围:本次补充规划河段范围为德宏州梁河县境内的弄另河段,即对遮帽(现名为“龙江”,以下表述均为龙江水电站)水电站库尾至弄另II及水电站尾水之间未利用河段进行水电规划。规划河段长约3.0km,天然落差约10km。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在规划范围的基础上延深至龙江水电站库区。 规划工程内容:在规划河段内建设一座装机为20MW的河床式水电站。坝顶全长136.81m,坝顶高程894.8m,最大坝高29.7m。正常蓄水位887m,保证处理出力2.604MW,年发电量9165万kw.h,其中枯期发电量3207万kw.h。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结论 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植被总量减少、土地利用性质改变;由于大坝阻隔,使原已受到生态破坏的河道生境趋于片段化,阻碍鱼类通过河道下游及上溯;但本规划对水文情势的改变不大。本规划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为:偷伐现象较为严重,项目建成道路通畅后偷伐行为将造成严重的森林破坏;弄另电站至龙江电站库尾段机耕路年久失修水土流失严重。 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结论:本规划符合我国电力发展和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符合云南省电力发展规划和德宏州电力发展规划的要求,同时本规划的规划目标与其他规划目标相协调。规划方案的实施为当地的资源开发和工业发展提供了廉价的能源,有利于带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生活能源使用的转变,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对森林植被的砍伐,实现“以电代柴”的能源结构转变,有利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该规划电站的发电为区域工农业生产提供了清洁电能,促进当地以及整个德宏州经济的发展。但本次规划实施将河段现有的河流生态系统分割为多个独立的生态系统,使原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发生改变,从而对整个生态系统的发育稳定和动态平衡都将产生不利影响,且影响较为显著。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5个工作日结束。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梁河县龙江中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988209093 葛总 评价单位:云南大学 联系电话:15969460629 艾工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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