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同福场气田净化厂干法脱硫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一、 说明
重庆大学受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委托对江津同福场气田净化厂干法脱硫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相关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津同福场气田净化厂干法脱硫工程。
 项目地点:原江津净化厂内,原厂址位于重庆江津市支坪街道办事处(仁沱)联盟村3组(黄果树大田)。
 项目性质:改扩建。
 建设内容:新建DN1800脱硫塔混凝土基础2座、8 m3水污水沉渣池1个,安装螺6井站拆除的2台DN1800干法脱硫塔。
脱硫工艺:采用固体氧化铁法进行干法脱硫。
建设投资:120万元。
 劳动定员:原有职工人数71人,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员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选址符合区域和环保规划,在采取妥善、可靠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建设项目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项目从环保角度评价建设可行。
三、建设项目可能的环境影响及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采用固体氧化铁法Fe2O3·H2O进行脱硫,脱硫工程不产生废气。天然气在输送管道中会少量的泄露,H2S泄露量为0.6g/d,折0.025g/h,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废水
每次更换脱硫剂时,需要对脱硫产物硫化铁进行润湿,以防自燃。每次更换的润洗废水约为30m3/次,更换周期为45d。在天然气分离过程还会产生少量的分离废水,同润洗废水一起经厂区的沉渣池沉淀后回用于下次润洗,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拟建项目建成后,依托附近100处仁沱配站的员工进行管理,员工生活用水也依托仁沱配气站,因此拟建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
拟建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脱硫装置,单台噪声源强均为90dB左右。经预测,周边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脱硫产物硫化铁,属于一般工业废物,由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理,对外环境影响小。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有效;项目对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现状等级。在本报告中的环保措施得到落实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周边地区的市民(村民)、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本项目环境信息第二次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止,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4月15日。
本项目环评结论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通过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及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见表1。
表1 建设单位及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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