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康泰精神病医院业务用房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为了改善五华县精神病医疗条件,为广大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2013年,五华县委、县政府决定另行选址,新建五华县康泰精神病医院。五华县康泰精神病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位于五华县水寨镇水寨大道北消防大队后侧,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9814.16平方米,占地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建设一栋集医疗、科研和预防保健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建筑。 项目在建设中及营运期间将产生废水、废气 、噪声及固体废物。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治:(1)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琴江干流(纳入五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前)或进入五华县污水处理厂(纳入五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废气:汽车尾气加强通风,厨房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3)噪声: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减震、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周边敏感点声环境不受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梅州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5)施工期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城市公共设施;选择振动强度较小的机器施工;选择低噪音工法和机械设备,或带隔音消音设备,对附近有敏感点的施工点进行封闭施工;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加强工程弃土和回填土管理;废水经过沉沙、除渣、隔油等预处理;施工固体废物按城市管理要求处置。 建设单位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贯彻“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一、建设项目名称 五华县康泰精神病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华县康泰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3826607512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代经理 电话与传真:020-82552409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建设过程中,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污染影响等。 (2)建设过程中,对交通阻塞、生态环境、水土流失影响等。 (3)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可能会对环境及人群健康的影响。 (4)生态环境与水土流失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五华县水寨镇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村庄。对象有当地工人、农民、教师、学生、公务员和区企业人员等。 征询主要事项:以意见征询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询相关事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表”填写后,将您的意见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和面访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