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强辉陶瓷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东强辉陶瓷有限公司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粤环【2007】99号关于印地《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公示内容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强辉陶瓷有限公司后评价 建设单位:广东强辉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东强辉陶瓷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开发区,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原企业名称为“南海市强辉陶瓷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南海市强辉陶瓷有限公司对原法人代表“潘景维”变更为“冼金养”,并扩建3条抛光线,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分别为:抛光砖年产量60万平方米、耐磨砖年产量9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年产量40万平方米,年产值3000万。该项目已于2003年通过环保审批。2005年3月南海市强辉陶瓷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强辉陶瓷有限公司,并取消耐磨砖,增加抛光砖的产量。主要及生产规模分别为:抛光砖年产量15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年产量40万平方米。该项目已于2005年通过环保审批。2012年,为了提高生产效率,企业增加了5台2段式3.2米的煤气发生炉,以替代原有的柴油和重油。 目前项目只保留抛光砖的生产线,抛光砖年产量为793万平方米,设有5台煤气发生炉,60台球磨机、6座喷雾塔、15台压机(14用1备)、7条烧成窑、8条抛光线、7条打包线等,另外项目还设有2台备用发电机。 因此,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发生相应变化,故针对项目变化情况,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废水主要来源于:员工办公、宿舍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抛光车间和球磨车间的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到生产线中,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辊道窑和喷雾塔产生的燃料废气,主要包括SO2、NOX、颗粒物等;喷雾塔产生的工艺粉尘;备用发电机产生的燃料废气,主要包括SO2、CO、HC、NOX、颗粒物等;粉料输送、原料仓、煤粉破碎产生的粉尘;制坯产生的粉尘;以及食堂产生的厨房油烟等。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喷雾塔、辊道窑、压机、球磨机以及抛光线等设备在运行时均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砖坯、包装车间产生的包装废料、煤气发生炉和喷雾塔产生的煤渣、焦油渣、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脱硫剂、机修产生的废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厨房餐饮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员工办公、宿舍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网引至南庄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南庄水闸排往南面吉利涌。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辊道窑产生的燃料废气使用除尘脱硫塔处理,喷雾塔产生的燃料废气使用旋风除尘器处理,喷雾塔产生的工艺粉尘使用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废气经处理后均汇入消烟室降温,后引至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粉料输送、原料仓、煤粉破碎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外排;制坯产生的粉尘使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排气筒高空排放;员工厨房油烟经高效净电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废砖坯由砖厂回收利用、包装废料出售给回收商、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同集团兄弟公司回收利用、煤渣用于制作水煤浆、焦油渣、废脱硫剂以及废油有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相关资质的单位经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饮垃圾由具有严控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4、噪声 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设备产生的噪声会大大削减。隔声减震、选用低噪设备,是在噪声防治中相对比较成熟的做法,技术可行性高,费用也比较低,本环评认为建设单位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可行的。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和夜间50分贝和4a类标准昼间70分贝和夜间55分贝。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佛山市、禅城区城市总体规划。 本项目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该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及生态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若能在建设中和建成后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中心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强辉陶瓷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霍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321639;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工业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85287042; 通讯地址:210042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8号。 广东强辉陶瓷有限公司 201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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