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兴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卫生监督所苏基卫生院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二次)
《海兴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卫生监督所苏基卫生院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海兴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卫生监督所苏基卫生院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 1、项目概况 海兴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卫生监督所苏基卫生院综合楼项目由海兴县卫生局组建,总建筑面积16370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总投资490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35%。项目建成后,形成医院新增病床200张、日接待能力300人次。 选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苏基镇兴融街以东、学前路以南,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8′58.76″,北纬38°09′12.24″,西邻兴融街路,北邻学前路,南侧和东侧为空地。 2、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运营过程病区医疗废水、办公生活污水; 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恶臭气体; 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普通生活垃圾。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病区医疗废水与办公生活污水分流。其中医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生活污水与经预处理达标的医疗废水一起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海兴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地下建筑(加盖),采用封闭结构,对污水站恶臭污染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净化法除臭,对处理构筑物采用微负压收集,可保证恶臭气体收集率达到100%,活性炭对氨和硫化氢的去除效率大于90%,经处理后的恶臭气体通过管道由风机引至屋顶排气筒排放。经预测,本项目恶臭气体排放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和普通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垃圾、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39.19t/a,送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47.45t/a,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5、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影响区的公众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人员、普通群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项目对您的生活质量有何影响; (2)公众对本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3)公众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参与调查表可直接向项目建设方或环评方索取。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海兴县卫生局。 联系人:李树元 联系电话: 13930791638 评价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722712433 公示时间2015年4月8日~2015年4月21日,在此期间提供查阅环评简本。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海兴县卫生局 201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