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御湖新区道路系统工程一期项目 第一次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璧山区御湖新区道路系统工程一期”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工程名称:璧山区御湖新区道路系统工程一期 工程概况:本项目工程共包括城市次干道6条,城市支路2条。其中6条城市次干道分别是1号路(约550m)、3号路(约865.157m)、4号路(约959.388m)、10号路(约1083.276m)、璧兴路(约640m)、御湖路(约1511.604m)。6条城市次干道均为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30km/h,路段标准路幅宽度23m,总长约为5609.425m。2条城市支路分别为9号路、环湖路。9号路长约694.457m,设计车速为20km/h,路段标准路幅宽度15m,双向四车道。环湖路长约4653.457m,设计车速30km/h,路段标准路幅宽度23m,双向四车道。 本项目环湖路起于文星西路,沿西湖走向,最终回到文星西路;1号路起于文星西路,止于4号路;4号路起于环湖路,止于双星大道;3号路起于环湖路,止于城丁路;御湖路起于3号路,止于璧兴路;璧兴路起于城丁路,止于黛山大道;10号路起于环湖路,止于黛山大道;9号路起于10号路,止于文星西路。 二、工程业主名称及联系方式 主名称: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业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锦城天秀三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41445772 邮编:40276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88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18883301386 邮编:401147 电子邮件:cqhwhp@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评技术规程、规范确定项目的评价范围及评价标准; ②收集项目资料进行工程分析;开展评价区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 ③进行环境影响预测;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标准,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 ④提出建议和措施,给出结论,编制环评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 ①现场踏勘、收资; ②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 ③项目评价区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参与); ④工程环保措施论证; ⑤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七、其它 公示时间和公众反馈意见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24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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