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珙县张永煤矿3万t/a改9万t/a扩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宜宾市珙县张永煤矿3万t/a改9万t/a扩能工程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四川省珙县张永煤矿扩建工程
2、建设地址:四川省珙县珙泉镇张永村三社
3、建设规模:张永煤矿为整合矿井,矿井整合完成后生产能力由目前的3万t/a扩大为9万t/a,服务年限为11.7年。工程总投资2334.91万元。
4、环评主要结论:珙县张永煤矿整合扩能后生产规模为9万t/a,其规模属于《煤炭产业政策》允许的矿井,项目建设也得到了公众的支持。通过工业场地及评价推荐排矸场选址、清洁生产工艺、“三废”排放要求等方面综合分析,该项目选址可行,采用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污染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黔西南州环保局要求,“三废”达标排放,矿井水重复利用率较高,地表沉陷采取了有针对性、有计划的治理措施,环境影响的范围有限。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工程的选址是否同意,您对本工程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您对本工程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征求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6、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环评编制单位联系,将您对本报告书简本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告知我们。
7、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13018342363
联系人:张伟
邮箱: cqbluewater@163.com
建设单位:珙县张永煤矿
联系电话:0831-4315311
联系人:刘华斌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至时间:2010年4月28日~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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